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布:干制水产品生产企业必读指南
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每一环节的严格把控都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与企业的长远发展。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针对干制水产品生产),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详尽的风险识别与管控指南。
优路教育食品安全栏目深知这一举措的重要性,特此结合清单内容,为广大学员及食品从业者深入解析干制水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点及有效管控措施,助力企业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干制水产品生产)
说明:本清单供食品生产企业参考使用。企业可以参考本清单并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并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风险控制环节 |
风险点 |
风险描述 |
管控措施 |
管控目标 |
管控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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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环境管理 |
厂区环境管理 |
厂区物品存放 |
杂物以及废旧设备等存在虫害孳生风险,易集尘,给生产过程带来污染。 |
厂区环境保持整洁,定期清理,避免雨后积水,降低外围虫害密度,不堆积废旧设备及杂物,并定期检查。 |
符合GB 14881厂区环境的要求 |
厂区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周进行 |
厂区绿化 |
1.厂区绿化易吸引啮齿类动物、鸟类,孳生虫害,给生产环节带入虫害风险。 2.厂区绿化距离车间及仓库较近,原料及产品易吸引虫害,产生虫害侵入车间或仓库的风险。 |
1.工厂园区内绿植应选取不易产生虫害的植物品种。 2.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定期维护,防止虫害孳生。 |
符合GB 14881厂区环境的要求 |
厂区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根据季节确定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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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垃圾 |
厂内垃圾清理不彻底、不及时,造成虫害孳生。 |
建立生产和生活垃圾的运输、暂存、清除实施管理措施并有效执行。 |
符合企业厂区内外环境管理要求 |
厂区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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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内部环境管理 |
车间地面、墙面设计、施工及清洁卫生 |
地面不平整、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生产过程中或清洗后出现积水。 |
1.地面、墙面、屋顶根据清洁度要求采用不同频次进行定期清洁。 2.门窗、墙壁、顶棚、地面及施工缝隙密闭,地面平坦防滑、无裂缝。 3.清洁作业区的窗户宜与内墙面齐平,避免平台积尘。 |
符合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要求 |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地面墙面等清洁频次,建议每日或每班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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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地面、墙面、顶棚破损 |
破损处不易清洁,容易孳生微生物,破损处易造成异物污染。 |
车间破损地面、墙面、顶棚及时修补。 |
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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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环境不洁 |
地面和设备设施有滞留物料。地面有污水积存。 |
每班或每天生产结束后对地面和设备设施进行清理。 |
符合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要求 |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每班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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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湿度 管控 |
有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区域,未配备适宜的温度、湿度控制设施以及用于监控温度、湿度的设施,导致温度、湿度达不到企业内部标准要求。 |
1.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配备适宜的温度、湿度控制设施以及用于监控温度、湿度的设施。 2.定期校准温度、湿度控制设施以及用于监控温度、湿度的设施。 |
符合企业内部温度、湿度要求 |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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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作业区管理 |
清洁作业区环境、设备、人 员以及进入该区域的原辅材料等防护不佳或未经有效消毒,造成清洁作业区污染。 |
清洁作业区应做好人员、物料等防护,定期进行环境消毒和微生物监测。 |
符合区域管理的标准作业过程监测要求 |
清洁消毒制度中明确防护要求和消毒监测频次,建议每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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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消毒效果验证 |
未进行清洁消毒效果验证,不能保证清洁消毒有效。 |
及时验证清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符合各区域的清洁消毒效果要求 |
清洗消毒制度中明确清洁消毒和验证频次,建议按照不同区域每次清洁消毒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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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 |
虫害设施配备 |
外围虫害、鼠害、鸟类进入 |
厂区虫害、鼠害、鸟类活动迹象明显,鼠粪、虫体遍地,鸟类常在厂区上空飞行。厂区虫、鼠、鸟等侵入车间,污染车间环境。 |
对外开放的车间大门加装风幕、门帘等,窗户安装金属纱窗等,地漏安装防鼠网等防虫防鼠设施并定期维护。防止厂区虫害、鼠害、鸟类进入车间。 |
符合企业内部虫害、鼠害、鸟类控制目标 |
虫鼠害管控制度中明确防虫防鼠设施维护频率,建议每月进行 |
辅助设施管理 |
通风、除尘设施 |
因通风、除尘设施布局不合理、损坏或长时间未清洁等原因导致车间空气被污染、产生虫害侵入风险。 |
1.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以避免空气从清洁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2.合理设置进气口位置,进、排气口和户外垃圾存放装置等污染源保持适宜的距离和角度。进、排气口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 3.根据生产需要安装除尘设施。 4.关注空调系统清洁度,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维护。空气过滤系统的过滤网应定期清洗、更换。 |
符合GB 14881通风设施要求 |
设施设备管控制度中明确通风设施管控频次,建议每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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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设施 |
1.水处理管理不到位,导致清洗用水不能有效清洁设备。 2.食品加工用水不符合规定,污染食品。 |
1.根据当地水质特点和产品的要求增设水质净化或消毒设施,必要时应在无污染区域设置储水设施。 2.储水设施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成,便于定期清洗消毒,同时应密封并适当防护。 3.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超滤系统等定期清洗更换。 4.当涉及到以上过滤器时,对储水罐进行清洗及效果验证,蓄水池每半年清理。 5.水质每年送检。 |
符合GB 14881供水设施要求,生产用水符合GB 5749要求 |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明确设备维保频次,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建议每日/每半年/每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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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设施 |
排水设施破损,排水不畅,固体废弃物易进入及浊气逸出,虫害侵入。 |
1.定期对排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2.排水系统入口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 3.排水系统出口有适当措施降低虫害风险。 |
符合GB 14881排水设施要求 |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明确设备维保频次,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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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存放设施 |
1.废弃物存放设施配备不足,或设计不合理,废弃物溢出或渗漏导致微生物及虫害孳生等风险。 2.废弃物存放设施未专区存放或标识不到位,存在误用的风险。 |
1.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废弃物专用存放设施。 2.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标识清晰。 3.必要时,在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并依废弃物特性分类存放。 4.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应防止腥臭等不良气味溢出及虫害孳生。 |
符合GB 14881废弃物存放设施要求 |
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制度明确废弃物存放设施管控频次,建议每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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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卫生设施 |
1.个人卫生设施设计不合理,数量不足导致微生物污染食品。 2.卫生间设置不合理,清洁不到位,有交叉污染的风险。 |
1.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 2.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 |
符合GB 14881个人卫生设施要求 |
设施设备管控制度中明确卫生间管控要求,建议每日清洁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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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 |
计量设备的计量管理 |
计量器具未进行有效检定或校准。 |
车间温度、湿度、流速、压力、称、天平、计时器等设备应定期外部检定或校准和内部校准。 |
符合《计量法》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
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中明确检定/校准频次,建议每年外部检定/校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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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
设备的维护保养 |
1.无维保计划,设备超负荷工作导致设备故障,影响产品质量。 2.未按计划开展维保,导致设备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产品质量。 |
1.制定设备维保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2.定期拆卸检查所有泵、阀、接口等的密封圈,根据需要及时更换。 |
按照维保计划执行,保证设备运转正常 |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明确设备维保频次,建议每月/每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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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清洗、消毒 |
车间设备设施、管道、器具等清洗消毒不到位,产生积水或繁殖霉菌。直接接触物料的设备设施清洁不彻底,导致后加工产品受到残留污物的影响,为微生物创造生长条件。 |
制定并严格执行车间和设备设施的清洁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并验证清洗和消毒效果。 |
清洗消毒效果符合内部标准作业程序要求 |
清洗消毒制度中明确清洗消毒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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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控制 |
原料采购验收 |
生物危害:水产品中的寄生虫、致病菌、病毒等指标超标 |
1.水产品可能携带肝吸虫、异尖线虫等寄生虫,如未经充分处理,寄生虫可能进入人体,导致寄生虫病。 2.海产品容易受到副溶血性弧菌污染,存在副溶血性弧菌超标风险,引发肠胃炎、败血症等症状。 3.诺沃克病毒可通过水产品传播,引起恶心、腹泻等症状。 |
1.建立并执行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原料验收标准,所有原料均应来自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水域,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并定期检测以评估原料质量。 2.加强对水产品寄生虫、细菌和病毒等生物污染物的检测,确保原料安全。 |
符合GB 20941、GB 2733、GB 10136、GB 19643等要求 |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查验检测报告、每半年或必要时抽样检测 |
化学危害:水产品中污染物限量、天然毒素、农兽药残留、挥发性盐基氮、重金属、组胺等指标超标 |
1.水产品中污染物(如PFASs)作为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存在于各类环境中,具有生物蓄积特性,可通过食物链传递放大,长期存在于生物体内。 2.贝类〔腹泻性贝类毒素(DSP)和麻痹性贝类毒素(PSP)〕、河豚鱼存在生物毒素超标风险。 3.水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可对人体造成慢性健康影响。 4.鱼、虾、海蟹、冷冻贝类等原料水产品不够新鲜,存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风险,易造成终产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5.水产品可能因水体污染而积累重金属,如汞、铅等,对人体造成累积性损害,影响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 6.高组胺鱼类(青皮红肉海水鱼)存在组胺超标风险。 |
1.建立并执行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原料验收标准,所有原料均应来自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水域,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并定期检测以评估原料质量。 2.对双壳贝类、河豚鱼等自身带有生物毒素的水产制品原料进行毒素检测,确保原料的安全性。 3.化学污染物:对养殖场进行检查,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原料不受污染的证据,记录土壤、水的检测和土地使用的监控情况,对化学污染物进行监控和控制,以确保收购的原料来自于无化学环境污染物和杀虫剂污染的水域。 4.查验原料水产品新鲜度,拒收不够新鲜的原料水产品。 |
符合GB 20941、GB 2733、GB 10136、GB 19643等要求 |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查验检测报告、每半年或必要时抽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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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危害:如玻璃碎片、金属异物等可能混入水产品中 |
水产品中的异物可能导致消费者受伤或不适。 |
1.加强原料筛选:在加工前对水产品进行筛选,去除可能存在的异物。 2.使用检测设备:如金属探测器等,确保产品中不含金属异物。 |
符合GB 20941、GB 2733、GB 10136等要求 |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查验检测报告、每半年或必要时抽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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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 |
塑化剂、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s)污染 |
塑料接触材料塑化剂、PFASs污染产品。 |
1.使用前进行感官确认,向供应商索要型式检验报告。 2.定期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
符合GB 14881、GB 4806 、GB 31604.35的规定要求 |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查验检验报告、每年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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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控制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 |
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并实施以危害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HA CCP) |
未建立并实施以危害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或未对关键控制点进行验证 |
1.建立并实施以危害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采取必要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3.在进行危害风险评估时,应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工艺特点,确定危害预防措施和关键控制点。 |
符合GB 20941等有关要求 |
在新产品或新工艺开发投产前,在企业管理制度中建立以危害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管控频次,按照企业HACCP体系执行管控 |
领料 |
原辅料使用错误 |
1.原辅料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不一致。 2.使用的原辅料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不一致。 |
1.做好领用原辅料的核对与查验,其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和产品配方保持一致。 2.领用原辅料的品种与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一致。 |
符合配方要求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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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污染 |
原料未脱包直接进入车间,导致交叉污染风险。 |
原料进入车间前经过脱包或对外包清洁后进入生产车间。 |
符合企业内部操作规范要求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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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预处理 |
微生物污染 |
原料预处理时操作不规范,器具消毒不到位导致微生物污染。 |
1.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原料预处理。 2.原料预处理前,对器具进行彻底消毒,并定期进行消毒效果验证。 |
符合企业内部操作规范要求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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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投料 |
盐分超标 |
调味过程中调味品使用量控制不当,导致产品盐分超标。 |
根据操作规范进行调味,严格控制调味品的使用量。 |
符合企业内部操作规范要求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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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范围、超限量 |
1.超限量使用特丁基对苯二酚等抗氧化剂。 2.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苯甲酸及其钠盐。 3.超限量使用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4.超范围使用焦亚硫酸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大于1。 5.色素等其它限量食品添加剂超标。 |
1.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的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生产过程控制。 2.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等定期自查制度。 3.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严格按照标准和配方投料,做好投料记录。 5.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确保称量器具准确。 6.定期检测产品验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符合GB 2760等有关规定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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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敏成分风险 |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中含有致敏成分可能导致消费者食用后不适。 |
在食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产品中可能含有的致敏成分。 |
符合《食品安全法》、GB 7718、GB 28050、产品执行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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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原料 |
违反长江禁渔等规定使用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原料。 |
产品配方变更与新产品量产前,确认配方中不含有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原料。 |
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次产品配方变更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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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范围内的新食品原料 |
使用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范围内的新食品原料。 |
产品配方变更与新产品量产前,确认配方中不含有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范围内的新食品原料。 |
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次产品配方变更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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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药品或者使用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
添加药品或者使用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投入生产。 |
原料仓库、车间等场所,以及进货记录、投料记录以及产品配料表中不得有药品和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
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次产品配方变更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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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 |
水分超标、盐分超标、二氧化硫超标、致病菌生长和产毒 |
1.干燥过程温度、时间控制不当,导致产品水分、盐分、二氧化硫超标。 2.产品干燥不充分,水分含量过高导致致病菌生长和产毒。 3.产品干燥后未及时杀菌或冷却,产品的内部温度和暴露时间控制不充分,导致致病菌生长和产毒。 |
根据操作规范进行干燥,严格控制干燥温度、时间、环境湿度,干燥后产品应及时进行冷却或杀菌。 |
符合企业内部操作规范要求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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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菌 |
微生物污染 |
热杀菌过程中未达到有效杀菌温度,导致微生物(大肠菌群、副溶血性弧菌等)未被有效杀灭。 |
根据操作规范进行杀菌,严格控制杀菌工艺的温度和时间。 |
符合企业内部操作规范 |
生产工艺规程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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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包装 |
水分超标 |
内包装间湿度过高,导致产品水分超标。 |
严格控制内包装间湿度。 |
符合企业内控标准要求 |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每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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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 |
化学品清单、存储等管理 |
1.未建立化学品清单,未识别化学品名称等,导致使用清单外化学品。 2.生产场所使用或存放可能影响食品污染的化学制剂。 |
1.建立化学品清单并定期进行核对,完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存储位置、用途、使用区域等要求。 2.清洗剂、消毒剂、油墨、润滑剂等存储在专用化学品库房,做好通风和日常检查,并上锁管理。 |
符合GB 14881的相关产品要求 |
化学品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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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污染 |
食品接触的润滑部位使用非食品级润滑剂易导致产品被污染。 |
可能与食品接触部位的润滑使用食品级润滑剂,定期更换润滑剂,并及时清除污浊的润滑剂。 |
符合企业设备维保要求 |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明确润滑油管控频次,建议每次使用前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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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虫害管理 |
内部吸引 |
1.车间内部存在吸引因素将园区虫害吸引进入车间。 2.车间的照明设施或诱蝇灯安装位置不合理,对虫害产生吸引作用。 |
降低车间内部吸引因素,如:不允许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灭蝇灯不能安装在从建筑物外可视位置、及时清洁潮湿脏乱的环境等,并做好检查。 |
符合企业虫害控制计划目标 |
虫鼠害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每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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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捕式灭蝇灯的使用 |
未充分分析灭蝇灯昆虫来源,不能有效进行虫害的预防性管理。 |
安装粘捕式灭蝇灯,定期更换粘纸,并记录粘捕昆虫的数量和种类,分析其来源,制定虫害控制计划,实施虫害的预防式管理。 |
符合灭蝇灯使用规范要求 |
虫鼠害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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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道孳生虫害 |
水产品废弃物蛋白质含量高,容易产生异味,造成虫害孳生及藏匿。 |
定期进行排污管道清理及疏通,并定期对管道进行消毒灭菌,必要时可用热水冲烫有积水处。 |
符合企业虫害控制计划目标 |
虫鼠害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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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物综合管理 |
易碎品等带入异物 |
车间易碎品易带入异物风险。 |
对工厂所有易碎品进行点检管理,包括玻璃、硬质塑料工具容器、易碎灯具等。 |
符合内部管理要求 |
异物管控制度中明确易碎品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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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带入金属异物 |
部分原料易带入金属杂质。 |
使用金属检测仪器对产品进行连续检测,并定期校准仪器。 |
符合内部管理要求 |
异物管控制度中明确金属异物管控频次,建议连续检测产品异物,每小时进行仪器校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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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不当导致异物带入 |
生产过程中设施设备落地存放或存放位置不当导致异物带入。 |
规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存放,如不得落地存放、落地垫板或落地筐需要保持接触面的清洁、工器具应定位存放等。 |
符合内部管理要求 |
人员操作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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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 |
废弃物处置 |
废弃物处置不当易污染水产制品、供水和地面 |
废弃的原辅料包装物及加工过程中分拣出的寄生虫、贝壳、海胆壳、虾肠线、海参石灰质嘴等未及时有效处理,对水产制品、水产制品接触面、供水及地面造成污染。 |
废弃的原辅料包装物及加工过程中分拣出的寄生虫、贝壳、海胆壳、虾肠线、海参石灰质嘴等应及时有效处理,防止对水产制品、水产制品接触面、供水及地面造成污染。 |
符合GB 20941要求 |
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制度中明确废弃物处理频次,建议每小时/每批次进行 |
人员管理 |
人员健康 |
健康证明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若不具备有效健康证明,有传播病菌、污染食品的风险。 |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对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痢疾(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伤寒(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b.活动性肺结核; c.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d.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 |
符合《食品安全法》、GB 14881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健康证管控要求,每年办理 |
服装管理 |
进入清洁作业区服装管理 |
1.工作服清洗不彻底或未定期清洗,有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风险。 2.工作服破损,腰部以上有口袋,内容物或扣件掉落污染食品。 |
1.制定工作服的清洗保洁制度,定制腰部以上无口袋的工作服。 2.每班对工作服进行清洗消毒。每次清洗前后应检查服装的纽扣、线头、拉链等。 3.根据需要配备防水的专用工作服,如手套、套袖、围裙、鞋靴等。 |
符合GB 14881对工作服管理的要求 |
人员卫生管控制度中明确工作服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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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
更衣及消毒 |
1.个人用品等与生产不相关物品与工作服混放,造成交叉污染的风险。 2.洗手消毒执行不到位,造成微生物污染。 |
1.车间入口处设有更衣室,工衣、个人衣物分开放置,工作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更衣室入口有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2.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与员工数量匹配的洗手消毒及更衣设施、人员进入清洁作业区应佩戴口罩。 |
符合GB 14881对个人卫生设施等有关要求 |
人员卫生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人员管理,每月进行设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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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首饰、钥匙等异物 |
未对笔、首饰、钥匙等易脱落物品进行管控,导致污染产品。 |
员工及来访人员的笔、首饰、钥匙等易脱落物品严格管控,不得进入车间,或进行出入车间登记复核。发网必须遮盖所有头发。 |
符合GB 14881食品加工人员及来访者管理要求 |
人员卫生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每班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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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控制 |
产品检验环节 |
检验能力及计量 |
实验室检验能力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半成品、产品指标异常,导致不合格产品出厂。 |
具备与自检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能力,能力涵盖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并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检验设备按期检定或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
检测结果准确 |
检验管理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年进行 |
对委托检测机构的选择与管理 |
委托的食品检测机构能力不足而导致不合格产品出厂。 |
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有能力的企业定期查阅检测原始记录,并进行实验室间结果比对。 |
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准确 |
检验管理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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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的选择 |
未按照标准要求选择检验方法,造成检测结果不准确。 |
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方法、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
使用现行有效检验方法 |
检验管理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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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记录 |
1.出厂检验报告不规范(如生产日期、取样日期、检验日期混淆,缺少检验依据)。 2.缺少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
1.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报告记录相关内容应与生产记录、产品入库记录保持一致。 2.出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果应有相对应的原始检验记录。 3.企业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 4.出厂检验报告一般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基本信息。 |
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
检验管理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次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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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 |
贮存环节 |
原辅料贮存 |
仓储管控不到位,导致产品 在存储过程中受尘土、虫害等的污染。 |
仓库保证先进先出,离墙离地存放,离墙距离应确保人员能够进入进行检查、清洁等操作。 |
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
仓储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常温库房的管理 |
常温库房湿度过大,易孳生微生物,污染食品。 |
常温库房按照库房的温度、湿度、通风要求进行管理并监测记录。 |
温度、湿度符合企业内控指标要求 |
仓储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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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密封性 |
原辅料存放时易吸引虫鼠害,仓库密封性不足导致虫鼠害侵入。 |
定期检查仓库基础设施密封性,如墙面、地面、门窗等。 |
基础设施密闭性良好 |
仓储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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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冻)库房温度控制 |
冷藏(冻)库房的温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
1.冷藏(冻)库房实时记录并管控温度,温度异常及时恢复,并对内部产品进行评估后处理。 2.冷冻库定期除霜,确保冷冻温度达标。 |
符合冷藏(冻)温度要求 |
仓储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每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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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的清洁 |
冷藏库房清洁不到位,有孳生嗜冷菌污染产品的风险。 |
定期对冷藏库进行清洁和消毒。 |
清洁效果符合内控标准要求 |
清洁消毒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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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产品存放管理 |
不合格品、待检品、合格品等未按区存放或缺少明确标识,容易导致误用。 |
不合格品、待检产品、合格品应设立单独存放区域并且明确标识,避免误用。 |
符合GB 14881仓储设施要求 |
仓储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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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贮存 |
食品添加剂与原料混放,未进行专人专区管理。 |
1.食品添加剂应专门存放,有明显标识。 2.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 |
符合GB 14881食品添加剂管理要求 |
仓储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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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和交付环节 |
运输、卸货及入库 |
1.运输过程环境条件不当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品质劣变或污染。 2.卸货场所或操作过程存在污染风险。 |
1.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洁并做好检查,根据产品要求做好温度控制和产品防护并做好监控。 2.严格执行作业场所管理要求和装卸货操作规范,避免产品污染。 3.定期对海水水产品、淡水水产品暂养和运输的水质、冰质进行管控,使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
符合内部 管理要求 |
产品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车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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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
不合格品管理 |
误用不合格品 |
不合格半成品、成品未分区存放导致误用或发货。 |
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在库房设置不合格品区,严格对不合格品、不合格半成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返工、销毁等处理方式。 |
符合不合格品管理要求 |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定不合理,未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中明确演练频次,建议每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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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准管理 |
法规标准管理 |
标准的识别 |
未全部收集已更新和新发布的产品相关法规标准,或者对法规标准的解读不准确带来的法规风险。 |
及时关注和更新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培训,充分理解法规标准。 |
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
合规性管理程序中明确管控要求,建议每月法规标准跟踪查新,每季度适时调整培训计划 |
标签、说明书 |
标签、说明书管理 |
标签、说明书内容不规范 |
1.标签、说明书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保健功能。 2.不符合《食品安全法》、GB 7718、GB 2805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1.加强企业人员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培训。 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GB 7718、GB 28050等相关要求对标签标注。 |
符合《食品安全法》、GB 7718、GB 28050及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
合规性管理程序中明确管控要求,建议每年或必要时进行 |
委托生产管理 |
被委托方生产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未对委托企业进行准入审核及生产过程有效监督,合同签署过程中未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
1.对委托企业的准入审核及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2.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明确委托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 |
符合终产品法规、监管要求 |
委托加工管理程序中明确监督频次,建议委托前对被委托方进行审核,每周对生产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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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资质 |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增项等 |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仍在生产。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主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与准予生产许可时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 |
1.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及时对证照进行延续和变更,确保食品生产许可资质在有效期内。 2.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3.依法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规定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4.主要生产设备、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 |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合规性管理程序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年/发生变更时/新增类别品种时进行 |
通过此次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针对干制水产品生产)的深入解读,我们不仅了解了干制水产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还掌握了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
优路教育食品安全栏目始终致力于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与风险防控能力,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食品安全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的新动态,为广大学员及从业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资讯与培训资源。同时,也呼吁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