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易混易错60点梳理七
在社会工作领域,理解并掌握不同类型民间组织的成立与运作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的成立登记、分类、设立条件、管理机制等方面,这些知识点不仅涉及法律法规,也是社会工作实践的重要基础。面对2024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考生需要对这些易混易错的点进行梳理和掌握,以确保能够顺利应对考试中相关题目的挑战。
以下是优路教育出品的24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易混易错60点梳理七:
【考点40】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民事责任分类
1.个体:个人出资且担任负责人的。
2.合伙: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合伙协议可视为章程。
3.法人: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并具备法人条件的;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
(二)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1.名称规范:
(1)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2)一般依次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任意名)、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不得使用“总”字)。
2.财产: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
【考点41】基金会的分类及其设立条件
(一)设立条件
1.出于特定的公益目的;
2.应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其他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固定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且达到规定额度。
(二)分类及相应设立条件
分类 | 原始基金 | 名称 | |
公募基金会 | 全国性 | 不低于800万元 | 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
地方性 | 不低于 400 万元 | ||
非公募基金会 | 不低于 200 万元 | 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①需经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②不得使用曾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的姓名;③一般不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 |
【考点42】理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一)理事会的组成
1.规模:5-25人。
2.任期:由章程决定,每届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
3.近亲属理事限制: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不超过1/3,其他基金会不同时担任;
4.理事长报酬领取:未担任专职的不得领取报酬,领取的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5.理事长任职限制:
(1)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
(2)刑期满或曾在被注销基金会任职且负有责任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
(3)正在或曾经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担任;
(4)中国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外国人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负责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以上四类含副理事长、秘书长)
(5)不能同时担任其他组织法人代表;
(6)公募基金会和原始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理事长应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二)理事会的职责
1.是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开2次会议。
2.一般情况
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
3.特殊情况
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有效:
(1)章程的修改;
(2)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4)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考点43】基金会的管理
(一)基金会财产的管理
1.基金会的财产和收入不得私分、侵占、挪用
2.支出比例合法
《基金会管理条例》
(1)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2)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3)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慈善法》
(1)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慈善组织可是前三年平均额的70%。
(2)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特殊报批)。
(二)基金会的审计制度
1.年度审计
(1)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物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2)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指定的统一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2.离任审计
(1)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文件;全国性的基金会,应当一次性提交。
(2)民政部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
3.基金会开展以下活动,应当实施专项审计,在活动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向社会公布。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重大公益项目:
①当年该项目的捐赠收入占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1/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
②当年该项目的支出占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1/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③持续时间超过3年的;
(2)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的募捐活动;
(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进行专项审计的其他活动。
总结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基金会的分类与设立条件、理事会的组成及职责、以及基金会的管理方法是社会工作师在实践中必须深入了解的法律和政策内容。对即将参加2024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而言,这些建议的梳理和解析旨在帮助你们更好地理解和区分这些重要概念,提高应对考试的信心和能力。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帮助考生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未来的社会工作实践中有效运用这些知识,为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祝各位考生学习顺利,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