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甘肃省发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新规:全力保障师生健康

2024-09-24 09:40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更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已成为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的责任与使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号召,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接下来,让我们一同细看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共同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新路径。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学校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学校食堂供餐基本要求。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学校食堂具有与所经营、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烹饪、贮存等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供餐场所环境整洁,食堂装修材料应无毒、无异味、防霉,地面、墙壁、天花板无破损。

 

(二)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基础上,配备相应数量的食品安全员。高等教育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原则上由餐饮服务中心或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总监原则上由分管副校(园)长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后,由学校党委出具文件正式任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按照就餐学生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加工制作和备餐、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大宗食材供应商评价退出、设备设施维护、有害生物防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按照“全环节、全流程、全要素”制定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参照附件1),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形成学校校(园)长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抓排查、食品安全员管日常的三级管理体系。

 

(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校(园)长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研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提出解决方案。鼓励学校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二是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食品安全员按岗履职,对照风险防控清单,开展日常检查,做好“日管控”工作。食品安全总监每周听取食品安全员工作汇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周排查”工作。校(园)长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月调度”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总监月度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跟踪问题整改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评估。三是落实陪餐制度。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对陪餐中发现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四是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学校要制定年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着力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熟悉掌握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和程序。六是落实其他制度。学校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和备餐、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有害生物防治制度,严把各环节风险隐患。

 

(五)秉持公益性原则。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应坚持集中供餐的公益性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侵占学生利益。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食堂落实“零租赁”政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人头费”“托管费”,严禁转包、分包。完善“零租赁”政策惠及学生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健全学校集中供餐成本核算和餐饮定价、调价监督机制,加强食堂餐费监管,保证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并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

 

(六)严格承包经营企业管理。集中用餐的学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流程,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具有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单位;采取校外配送供餐方式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县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校外供餐单位名单,学校再按要求从中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学校与承包经营企业应依法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合理合法收益和退出条件。学校要监督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不得包而不管、一包了之。

 

(七)加强大宗食品供应管理。学校应严格大宗食材采购程序,建立供货商评价、退出机制,自主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对大宗食品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检测、评估,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供货商,按照合同(协议)及时清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八)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物防优先、防治结合”原则,将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列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防治鼠类等有害生物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物理防治,必要时限制性使用化学防治,有效控制鼠类等有害生物危害。要定时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打扫和防鼠等设施设备维护工作,消除鼠类等有害生物孳生环境,确保防鼠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要在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分拣、清洗、切配、烹饪、备餐等操作加工环节严格把关,防止食物中混入鼠尸、鼠屎、苍蝇、虫子等。

 

(九)严格过程控制。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要求,严格供餐过程控制。应设置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可靠的食品库房或贮存设施,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分设存放区域并设置显著标识,分离或分隔存放。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加强宣传教育与应急处置。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要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培养广大学生节约粮食意识。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同步推进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双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舆情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将校园食品安全矛盾和风险化解在校内,防止事件、舆情在网上蔓延、扩散。

 

(十一)实施智慧管理。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安装与其规模、功能布局相适应数量的视频监控设备,对食堂关键控制区域(含档口)进行实时监控。学校应主动应用“陇上食安”移动企业端,对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智慧化管理。学校应鼓励引导学生和家长应用“陇上食安”移动公众端,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构建学校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经费支撑。学校应统筹资金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设施设备配备与学校就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配备或更新食堂设备,确保学校食堂设备布局合理、工艺流程规范。鼓励学校配备快检设备,对食材质量进行筛查自检。

(二)强化考核奖惩。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履职尽责、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管理缺位的,给予惩戒。

(三)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未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未履行职责的,按照责任追究制追责问责;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置。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及岗位职责》

附件2:《学校食品安全日管控检查记录》

附件3:《学校食品安全周排查治理报告》

附件4:《学校食品安全月调度会议纪要》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及岗位职责

(格式样本)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备食品安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2.能熟练操作电脑;

3.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4.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5.熟悉学校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 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6.参加学校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7.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8.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原则上应为承担学校食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9.以下人禁止担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

(1)委托经营的餐饮单位负责人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

(2)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守则

(一)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组织拟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消毒、废弃物处置、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文明餐桌、食品原辅料追溯、智慧管理应用、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2.组织拟订并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组织拟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组织拟订学校食品安全周排查治理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5.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等否决意见,学校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6.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7.接受和配合地方党政包保干部、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员守则

1.督促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2.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各项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3.对照日管控检查要点,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主要负责人。协助食品安全总监落实食品安全周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5.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向食品安全总监或学校主要负责人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意见,学校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6.落实每日晨检制度,记录和管理从业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8.落实文明餐桌各项要求,将制止餐饮浪费理念贯彻加工、制作、服务全过程。

9.熟练掌握和应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保障“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正常工作,做好平台信息日常信息记录的录入和维护。

10.接受和配合地方党政包保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11.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附件2  

 

学校食品安全日管控检查记录

单位名称:                   食品安全员                    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情况说明

1

经营主体证照齐全

 

 

2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落实

 

 

3

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到位,索证索票齐全,并及时完整记录

 

 

4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符合相关要求

 

 

5

经营场所卫生干净整洁

 

 

6

食用加工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

加工操作符合规范

 

 

8

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9

备餐、供餐与配送符合要求

 

 

10

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定期消毒

 

 

11

餐饮具洗消保洁符合要求

 

 

12

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13

餐厨废弃物“三书一台账”

 

 

14

实施文明餐桌行动,无餐饮浪费行为

 

 

15

落实店内安全生产工作

 

 

16

陇上食安”平台正常运行后厨视频正常播放

 

 

17

各类台账记录准确、完整

 

 

18

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要求落实情况

 

 

19

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3

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时间: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一、一周食品安全排查工作总体情况

 

二、本周已完成整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三、待整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及整改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问题隐患及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方案等内容

 

四、其他情况


附件4

 学校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视频会议□

主要负责人: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其他参加人员:                   

  人:                                        

会议内容:                                        

一、上月工作情况

 

二、本月工作安排

 

三、其他情况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无疑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与应急处置等多方面的措施,学校将能够更好地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同时,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中来,共同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撑起一片食品安全的蓝天,让健康与快乐伴随他们成长的每一步。优路教育食品安全栏目也将持续关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动态,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食品安全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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