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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典型案例

2024-06-25 13:55

近期,商州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围绕肉类产品、外卖餐饮和校园食品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各种食品违法行为。为了发挥执法震慑作用,促进各方重视食品安全,特此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和警示。

 

案例1: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洛市商州区某肉店销售生鲜肉未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4月26日,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生鲜肉及肉制品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商洛市商州区某肉店销售生鲜肉,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生鲜肉检验检疫等相关文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区市场监管局复查,该店已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案例2: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洛市商州区某经营部销售肉制品及生鲜肉未配备防尘、防蝇设施案

2024年4月26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生鲜肉及肉制品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商洛市商州区某经营部销售的肉制品及生鲜肉未配备相关防尘、防蝇设备。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区市场监管局复查,该店已配备相关防尘、防蝇设施设备。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案例3: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州区某九年制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不符合规定案

2024年6月4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九年制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食品留样量不足、记录不规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本案的查办进一步督促学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食品留样,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案例4: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州区某小吃店(网络餐饮)经营过期调味食品案

2024年5月29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小吃店(网络餐饮)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操作间内发现1桶海天牌上等耗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净含量10千克,生产日期:2023年5月24日,保质期:12个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使用超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过期“海天”牌上等耗油1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本案当事人是一个网络外卖餐饮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目的是通过查处“过期食品”案例,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的经营行为,有效督促网络餐饮经营户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使用超过保质期,甚至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材料。

 

(文章来源于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这些典型案例的曝光,进一步证明了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希望各类食品经营者能够自觉规范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助力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为居民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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