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员在湖北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的职责有哪些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该《指南》明确指出,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需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及安全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数量的食品安全员,并清晰界定其各自的岗位职责。接下来,我们一同深入探讨食品安全员在连锁销售企业总部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吧!
湖北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对总部统一采购的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组织开展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
2.落实总部统一采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食品供货者的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等资质证明、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检查总部管理的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食品销售过程控制要求。
4.定期对总部管理的各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汇总、分析反映各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信息,并及时报告。
5.开展总部管理的各环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健康检查及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及时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7.履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员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企业对食品安全员的其他补充要求。
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食品安全员的责任重大且光荣。他们不仅是食品安全的守护者,更是消费者信心的源泉。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中,对食品安全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这既是对他们的信任,也是对他们的期望。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每一位食品安全员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每一份食品的安全与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