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自热食品选购与食用攻略

2024-05-22 16:29

日前,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人民政府发布《自热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提醒消费者如何选择正确的自热食品?具体内容如下:

 

自热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需求多样化和“懒人经济”“宅经济”“一人食经济”的兴起,自热火锅、自热米饭、自热冒菜、自热烧烤等“不用火、不用电、不用锅”的自热食品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已成为很多人居家、旅游、出差、宵夜的优先选择。但由于自热食品行业发展起步较晚、从业门槛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产业标准体系不完善等现状,自热食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少数自热食品可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市场上琳琅满目的自热食品,广大消费者应该如何正确选购?外出或旅行时又该如何正确食用呢?

 

1、自热食品的组成及加热原理

市售的自热食品主要采用分体加热式的包装形式,由外包装饭盒、食品用发热包、水包、食物包和餐具组成,其加热过程是利用发热包内的物质与水接触发生化学反应释放出热量,从而使得上层的食材吸收热量后温度升高。虽然不同厂家发热包的具体配方可能不同,但原材料主要是氧化钙(生石灰)、硅藻土、铁粉、镁粉、铝粉、焦炭粉、活性炭、盐、碳酸钠等成分构成,其中氧化钙是主要的发热成分,与水反应生成氢氧化钙(熟石灰)并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可在几秒内迅速升温至150℃,产生的蒸汽温度可高达200℃,最长保温时长可维持2~3小时,从而很容易加热或煮熟食物。

 

2、自热食品的选购注意事项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方便米饭》(GB/T31323-2014)、《方便面》(GB/T40772-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卫生规范》(DBS51/009-2020)、《自热方便食品》(T/CAQP012-2020)、《食品用发热包》(T/CST3-2020)等涉及自热食品产品标准及其相关组成的部分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也正在制定《食品用自热装置质量通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着力构建覆盖全链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自热食品产业标准体系。由于自热食品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因素,个别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可能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材料、食品发热包以及食品包装材料等,使得其生产的自热食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那么,广大消费者如何做到正确选购自热食品呢?

一看资质。购买自热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具有适宜储存条件的正规商场、超市或零售店。二看包装。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因此,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标示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并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三看品牌。尽量选购大企业、大品牌以及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自热食品,其质量相对安全有保障。此外,在购买自热食品时,消费者应注意索要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后续的溯源和维权。

 

3、自热食品的食用注意事项

自热火锅、自热米饭等虽然方便美味,但往往调味料较多,油脂和钠的含量较高,营养相对单一,不宜长期食用。同时,在旅行食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注意产品性状。在食用自热食品前,要观察包装盒体是否有裂缝或挤压破损等现象,如果出现发热包破损、食材包涨袋、食材外观气味异常等情况,请勿食用。二要注意食用环境。发热包配方多以氧化钙、铁粉、镁粉、铝粉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食用大量自热食品,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消费者在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镁粉、铝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广西等地已明确禁止在列车上食用自热食品。同时,不要在汽车等密闭狭小环境中食用。最好将其放置在可隔热的物品上加热,不要直接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此外,自热食品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防止儿童使用加热包发生危险。三要注意食用方法。食用前,须阅读产品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步骤进行操作;加热时,应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并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加热完成后,揭盖要当心,以免被蒸汽烫伤,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四要注意保护环境。食用完自热食品后,应分类进行垃圾处理,如剩余的食材应按厨余垃圾进行处理,发热包应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塑料包装盒应根据其标识情况按可回收垃圾或其他垃圾处理。

 

文章来源于沂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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