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会报考:2024年食品安全员新规发布!
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新规定指出,连锁餐饮行业需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食品安全总监。这标志着2024年食品安全员将出现一大缺口,此时备考食品安全员是个好时机,请各位抓住机会不要错过这次难得的时机!下面是新规部分内容:
第五章 其他类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
第一节 连锁企业总部的许可审查要求
第五十八条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
第五十九条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根据其经营模式,应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专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运输工具和保温、冷藏(冻)等设备设施。
(四)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品采购、配送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供货商信息、产品采购信息、配送点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配送食品的品种等)、配送清单(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发货人、收货人)等。
(五)具有与连锁管理运营模式相适应的中央厨房管理、配送中心管理、门店巡查、内控等制度。
(六)具有对中央厨房、配送中心、门店选址及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要求。
(七)具有对中央厨房、配送中心、门店的设备或者设施要求,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要求。
第六十条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除符合本节要求外,还应符合第二章相应条款的要求。
第二节 餐饮服务管理企业的许可审查要求
第六十一条 餐饮服务管理企业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
第六十二条 餐饮服务管理企业根据其经营模式,应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数量的人员以及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专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实体店餐饮服务管理经验。
(三)设立分公司的,应具有对分公司统一的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分公司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数量的人员以及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设立子公司、绝对控股其他企业的,应具有对子公司、绝对控股的其他企业的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品牌管理等制度。
第六十三条 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还应符合第三章第六节相应条款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 餐饮服务管理企业,除符合本节要求外,还应符合第二章相应条款的要求。
新规已发布,2024年食品安全员考试还请大家抓住机会,及时报考以免错过此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