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应承担哪些职责
在食品安全领域,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发布了《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其中详细列明了多项关键职责。各企业需结合自身规模、经营的食品种类、潜在风险级别、管理效能及安全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配置至少一名食品安全总监,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湖北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组织拟定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经营过程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2.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3.根据本企业经营特点,制定满足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要求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各项工作。
5.接受和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6.履行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职责规定,以及本企业对食品安全总监的其他补充要求。
在食品安全领域,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全省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为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各企业需根据指南要求,科学配置食品安全总监,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总监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角色,将承担起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事故处置方案等职责,推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升级。只有真正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可靠的食品产品,推动整个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