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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点通整理九

2024-05-17 09:31

在社会工作领域,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2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优路教育特别整理汇编了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的60道点通系列资料。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习题逐一进行详尽且深入的剖析和讲解,以期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知识点25: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一)信访事项的提出

1.信访的形式和信访人

(1)形式: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

①走访时,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②走访时,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③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信访人:采用上述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提出信访事项应遵循的规定

(1)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采用口头形式提出,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4)落实属地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二)信访事项的受理

1.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的登记和处理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受理范围内: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重大紧急的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2)涉及下级的事项: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单位。

(3)已转送事项:需要反馈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4)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5)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

(6)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其他机关、单位对信访事项的登记和处理

(1)收到的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当予以登记

①属于职权范围的,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②属于本系统下级职权范围的,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并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

③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

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2)收到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

①属于职权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

②不属于职权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理由,经转送、交办的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

3.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单位的信访事项的受理

(1)由所涉及的机关、单位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决定受理机关;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2)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机关、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单位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党委和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单位受理。

习题演练

甲市某小区周边商业配套设施不到位,生活极其不便,该小区的几十户居民准备推选居民代表,采用走访的形式向甲市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根据《信访条例》,下列他们拟推选走访代表的人数,符合规定的有(   )名。

A.2

B.3

C.5

D.6

E.7

【参考答案】ABC

【解析】《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知识点26:信访事项的办理

(一)办理信访事项的整体要求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办理期限

1.办理期限:60日,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复查期限: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的,可在30日内请求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应在30日内提出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3.复核期限:信访人不服复查意见的,可在30日内请求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在30日内提出意见。

复核机关、单位举行听证的,复核意见可向社会公示,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间内。

4.信访人不服复核意见,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

习题演练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参考答案】A

【解析】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知识点27:社区矫正监督管理

(一)矫正方案的制定

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适时调整。

(二)矫正小组

矫正对象为女性,应有女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三)电子定位监管

1.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

(1)违反法院禁止令;

(2)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市、县;

(3)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4)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5)拟被撤销缓刑、假释或收监执行的。

2.批准: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3.期限:3个月,可提前可延长,每次延长不得超过3个月。

(四)减刑

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机构向执行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将建议书抄送同级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30日内作出裁定,将裁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习题演练

根据《社区矫正法》,下列社区矫正对象,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其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的是(   )。

A.到邻市探亲,已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的小强

B.因迁居变更执行地的小李

C.生病住院的小王

D.拟被提请撤销缓刑的小赵

【参考答案】D

【解析】《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2)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3)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4)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5)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经过今日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法规与政策》在社会工作师考试中的关键地位。未来,我们将持续为大家深入剖析相关知识点,诚挚邀请各位考生加入优路教育-社会工作师栏目,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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