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社工《法规与政策》夯基100点之特殊儿童保护与救助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对于特殊儿童的保护与救助显得尤为重要。他们或因家庭变故,或因身体与精神的障碍,面临着比常人更多的生活挑战。为了确保这些孩子能够在爱与关怀中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与政策,从孤儿的妥善安置到流浪未成年人的及时救助,再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精细界定与扶持,每一项措施都体现了社会的温暖与责任。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这些关于特殊儿童保护与救助的关键点。
25年社工《法规与政策》夯基100点之特殊儿童保护与救助解读:
(一)孤儿安置
1.亲属抚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2.机构养育:鼓励家庭式养育
3.家庭寄养:给予养育费用补贴,酌情给予劳务补贴
4.依法收养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1.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
2.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
3.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及时安排接送返乡。
流出地救助保护机构要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确无监护能力的,由救助保护机构协助监护人及时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监护;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经反复教育不改的,由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4.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界定
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1)重残:一、二级残疾;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2)重病:当地确认
(3)失联: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4)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6个月以上。
(5)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
(6)失踪:法院宣告失踪
通过对特殊儿童保护与救助相关法规与政策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在努力为这些孩子筑起一道坚实的保障网。无论是孤儿的多元安置方式,还是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全方位救助,亦或是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细致界定与扶持措施,都体现了国家对每一个孩子不抛弃、不放弃的坚定决心。当然,法规与政策的落实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前行,为这些特殊儿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充满希望的未来。同时,也期待更多有志之士加入到这个温暖的行列中,为孩子们的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优路教育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特殊儿童的成长问题,并提供社会工作师行业相关的教育培训支持,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