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石油大学理学院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为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魏宝君
成员:闫统江、王玉斗、王际朝、宋允全、周伟、张刚秘书:栾艳丽
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杨辉
成员:李宝玺、刘威、马晓钰
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电话:见官网,邮箱:mxy@upc.edu.cn。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
1. 所有专业单科分数线和总分执行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硕士研究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进行差额复试,学术型考生和专业型考生差额比例均约为 1:1.3。
2. 各专业招生计划名额数为:数学 18 个、物理学(01、02、03、04 方向) 21 个、物理学(05 方向)2 人,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23 个、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 18 个。
2024 年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指标
学科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线 | 招生计划 | 参加复试人数 |
数学 | 315 | 18 | 24 | |
物理学 | 01物理场探测方法与技术 02能源物理理论与技术 03 凝聚态物理 04 理论物理 |
332 | 21 | 28 |
05 光学 | 311 | 2 | 2 |
2024 年理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指标
学科专业 |
复试线 |
招生计划 |
参加复试 人数 |
应用统计 |
349 |
23 |
30 |
光电信息工程 |
276 |
18 |
20 |
四.研究生进入复试阶段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五.复试时间安排
1. 所有考生登陆我校“ 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 3 月 25 日至 3 月 28 日网上缴纳复试费 180 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 3 月 29 日上午 8:15-11:30 到理学院报到(文理楼二层 259 房间),未按规定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3. 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 《现实情况表现表》(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复试专栏”下载),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3) 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应提供本科时期各科目成绩单。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出示当地民教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同等学力考生应出示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 学校与每位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提供纸质版,考生报到时进行现场签名确认。
5. 素质测试:3 月 29 日 8:30-16:00 期间,考生均须登陆研招办主页,在复试专栏中提示的链接中完成素质测试并按时提交。
6.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3 月 29 日下午 4:00-6:00。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章审核的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具体教室可于报到时在学院查询。
7. 3 月 30 日—3 月 31 日进行综合面试。具体分组、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8. 复试后 3 日内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六.复试内容和方式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2. 专业课笔试内容:每门复试专业课均为闭卷考试(时间 2 小时,卷面分 100分)。复试专业科目以我校 2024 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目录的科目为准。
3. 综合面试内容:采取口试方式,时间约 20 分钟。学术型考生注重考查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外语以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 专业学位型考生还要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治学态度、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 40%,外语能力占 10%,综合素质占 5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5.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序, 在本专业招生限额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
6.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由考生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校一式三份,待我校盖章后于考生入学报到时返还考生两份。
7.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10 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 学校为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人事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寄至我校。
9. 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10.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确定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理学院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