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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理工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复试基本要求

2024-05-11 15:00

河南理工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来了,来看看复试基本要求有哪些吧?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 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复试工作:

组长:张长森 李 明

成员:康俊亚 吴 君

秘书:张延良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复试工作:

组长:康俊亚

成员:桂伟峰 程 谦

3.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复试考生资格核查工作:

组长:康俊亚 吴 君

成员:张延良 李文磊

4.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考核工作。分别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型)复试 组、电子信息(专业型)复试组。各复试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 组成,各复试组另配秘书一名,秘书不参与打分。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相关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地点在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学校给学院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学术型)17 人,电子信息专业 (专业型)58 人。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能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 可能减少。

3. 在国家一类地区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一志愿复试比例为 1.2 :1。生源充足时,计算复试人数不足 1 人时,进位为 1 人。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若进入复试名单的最后一名有总分相同考生,则一同进入复试。

4. 一志愿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

专业 数学 英语 政治 信号与系统 总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 56 37 37 56 273
电子信息 56 37 37 56 308

 

四、复试工作程序

1.根据教育部、省招办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复试前务必登录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及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2.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并由学院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3. 报到及复生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9 日 9:00-11:30。

报到地点为: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28 室。

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材料包括。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3)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下同)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读学校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公章)。

( 6 ) 《 河 南 理 工 大 学 报 考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品 德 考 核 表 》 。

(7)享受 2024 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转发给学院的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奖励及学术业绩等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留存考生复印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4. 学院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按照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复试。

5. 学院依据上级招生政策及《2024 年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按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将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6. 体检。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 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7. 待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待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通知招生学院在本单位公示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8.上报待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待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专业课笔试

专业 时 间 地 点 考试科目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
3月29日19:30-21:30 物电学院226室 C语言程序设计

 

2.面试

专业 时 间 地 点 备注
信息与通信工程 3月29日14:30-18:00 物电学院235室  
电子信息 3月30日8:00-19:00 物电学院235室,228室,227室 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候场区:物电学院 226 会议室

3.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 时 间 地 点 备注
电子信息 3月29日14:30-16:30 物电学院227室 通信基本电路
电子信息 3月29日17:00-19:00 物电学院227室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心理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3)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 100 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包括考官随机问答对话(满分 60 分)、英语英译汉(满分 40 分)两个环节。

(4)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等)及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等)。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综合面试环节采用复试专家随机提问的方式,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

满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占 50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占 50 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含英语水平测试时间)。

2.复试要求。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打分。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6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 2024 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需加试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6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20%。

2.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数学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 待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卫生要求

1. 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 复试工作小组做好来校考生复试期间流感等工作,准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做到精准服务。

4.复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告知学院工作人员,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申诉,电子信箱:wdxy@hpu.edu.cn。

 

十、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省及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者以本规定为准。

3. 本办法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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