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文法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学栋
成员:魏学宝、孙增芹、沈壮娟、康雷闪、张欣、郭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组长:姚成郡
成员:陈熙、王元飞、于露
监督举报电话:见官网 举报邮箱:shl@upc.edu.cn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元飞
成员:瞿渠、宋杰、金光日、于露、赵延升、杨倩
二、复试资格、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
按照国家和我校对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根据学院招生限额(全日制招生限额共 71 人,含少数民族骨干 10 人;非全日制限额 50 人),结合不同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差额比。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 15 人)
专业 |
招生 限额 |
复试分 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 试人数 |
法学 |
15 |
357 |
1:1.4 |
21 |
总计 |
15 |
|
|
21 |
(二)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 46 人)
专业 |
招生限额 |
复试分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试人数 |
法律(非法学) |
13 |
331 |
1:1.2 |
15 |
法律(法学) |
14 |
331 |
1:1.2 |
16 |
国际中文教育 |
19 |
356 |
1:1.5 |
29 |
总计 |
46 |
|
|
60 |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限额(共 10 人)
专业 |
招生限额 |
复试分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试人数 |
法律(非法学) |
7 |
263 |
1:1.2 |
9 |
法律(法学) |
2 |
264 |
1:1.2 |
3 |
国际中文教育 |
1 |
359 |
1:1 |
1 |
总计 |
10 |
|
|
13 |
(四)非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 50 人)
专业 |
招生 限额 |
复试分 数线 |
差额比 |
参加复 试人数 |
法律(非法学) |
30 |
331 |
|
4 |
法律(法学) |
10 |
331 |
|
0 |
国际中文教育 |
10 |
356 |
|
1 |
总计 |
50 |
|
|
5 |
三、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缴费
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 3 月 25 日至 3 月28 日网上缴纳复试费 180 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报到
1.时间:3 月 29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5:00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 66 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理楼 358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学院将对其复试资格进行审查,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 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应提供本科时期各科目成绩单。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出示当地民教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同等学力考生应出示符合招生目录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素质测试
学校与每位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 月 29 日 8:30-16:00 期间,考生均须登陆研招办主页,在复试专栏中提示的链接中完成素质测试并按时提交。
四、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 40%,外语听说能力占 10%,综合素质占 5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 |
专业基础知 识笔试 |
综合面试 |
备注 |
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 (含专业知识理解能力、逻辑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 |
1. 复试时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2. 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各类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复试中适当考虑。3.复试时由复试评委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 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与要求。 |
法律(非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 (含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逻辑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 |
|
法律(法学) |
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 (含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逻辑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 |
||
国际中文教育 |
跨文化交际 |
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 (含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 经验、科研动手能力、才艺展示等) |
(二)时间地点
1.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时间:3 月 29 日下午 16:00-18:00;地点:待定,报到时在学院查询
2. 综合面试
时间:3 月 30 日 8:00-20:00
地点:
法 学:文理楼 370 法律(非法学):文理楼 302
法律(法学):文理楼 306 国际中文教育:文理楼 358
候考教室:文理楼 142
五、复试要求
(一)学院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含外语评委 1 人),且另设 1 名专职复试秘书,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生应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以备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考生须于 3 月 29 日前按照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的顺序,准备实名和匿名各一份纸质材料,资格审查时由学院核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综合面试时携带核查无误后的匿名纸质材料供评委查阅。
(三)评委分组、考生排序、试题抽取执行“三随机”原则。综合面试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单元。考生务必于综合面试当天早晨7:30 到达文理楼142 室, 由学院工作人员主持抽签,抽取复试面试顺序号。
六、录取
(一)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
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排序上报。
(三) 学院于复试后 3 日内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文法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
(四)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责成专业复试小组复议,并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五)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应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复试专栏”下载):
1. 定向就业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由考生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校一式三份,待我校盖章后于考生入学报到时返还考生两份。
2. 现实表现情况表。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六)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并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人事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寄至我校。
(七)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
七、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复试联系人:郭老师 见官网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 QQ 群: 见官网(仅限接收通知)
文法学院2024 年 3 月 22 日
附件:进入复试阶段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