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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考研复试时间通知

2024-03-27 18:04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含已接收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040100 教育学 47(含推免1) 0.000706019
078401 教育技术学 9
045101 教育管理(非全专硕) 1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专硕) 31(含推免3)
045118 学前教育(专硕) 27(含推免1)

注:1.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招生计划不含“少干计划”“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三、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我院仅040100教育学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040100教育学专业仅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201英语(一),且业务科考试科目为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的考生调剂申请。

3.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我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

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复试审核材料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于3月31日(周日)上午7:30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楼403室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所有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

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申请调剂考生除了提供“(一)所有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2.个人简历。

五、复试考核与安排

(一)考核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线下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1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 5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 4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1.我院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3月31日8:30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可自行决定提前结束)。

2.我院调剂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积极配合,准时参加。

场所 专业名称 一志愿复试考生数
综合楼505 教育技术学(学硕) 11
综合楼502 现代教育技术(专硕) 33
综合楼503 学前教育(专硕)1组 16+1少干
综合楼504 学前教育(专硕)2组 16
综合楼501 教育管理(非全专硕) 1
教育学(学硕) 23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录取规则
040100 教育学 30.00% 1.我院对复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3.如总成绩并列,以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078401 教育技术学
045101教育管理(非全专硕)
045118学前教育(专硕)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硕)

七、体检

考生在取得建议录取资格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6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报告请用顺丰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105办公室,胡老师收;联系电话:见官网。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事宜

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团学事务办公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105办公室,洪老师收;联系电话:见官网。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学院咨询电话:见官网

2.学院监督电话: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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