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4年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每日考点(7.5)
1.一般短期薪酬
(1)货币性短期薪酬(谁受益谁承担)
①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部门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2)非货币性短期薪酬
产品来源 |
自产产品(视同销售) |
购入 |
—— |
计提 |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产品售价+销项税】 |
发放 |
借:应付职工薪酬【产品售价+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如有,按比例结转】 贷:库存商品 【提示】有些题目不说售价,而说公允价值,实质是一样的。 |
产品来源 |
外购产品(不视同销售) |
购入 |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确认进项】 贷:银行存款等 |
计提 |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领用产品成本+进项税转出】 |
发放 |
借:应付职工薪酬【领用产品成本+进项税转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购入时确认的,现在转出】 【提示】若此前未确认进行税额,则后续发放时也无需进项税额转出。 |
2.短期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通常情况下,与非累计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包含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不必额外做相应账务处理。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3.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提示】属于其中之一的,视为金额能可靠估计:
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③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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