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年第17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上海市2024年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此次公告标志着上海市在推动工程造价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一批次的注册人员名单不仅体现了上海市在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实力,也为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希望。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4年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33号)文,现将准予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名单(详见附件一)予以公布。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领证手续:
一、现场领证
本人或企业经办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址:小木桥路683号行政服务大厅领证处
二、邮寄领取(仅限上海地区)
企业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邮寄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4614788-3007,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B室。
三、执业印章
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附件一:准予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名单(第十七批)
附件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第十七批)
附件三: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第十七批)
随着上海市2024年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正式公布,这些获得注册资格的工程师们将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职责与使命。他们将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造价预算、合同管理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推动上海市乃至全国工程造价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期待未来能有更多优异的人才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共同为构建更加规范、高效、专业的工程造价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