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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2024年第16批一级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2024-11-13 14: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严谨高效地完成了2024年第十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证书的审核工作。经过严格审查,有6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遗失补办申请顺利获得通过,标志着他们在工程造价领域的执业资格得到了官方的再次确认与保障。此举不仅彰显了新疆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的规范性,也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于领取2024年第十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6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人两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领取。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3日

 

为确保遗失补办证书的顺利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此提醒各相关单位,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前往指定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拨打联系电话0991-282256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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