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年8.19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领取通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告,根据近期审核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就2024年8月19日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领取事宜,特发此通告。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及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4年8月19日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批次:20240819)予以公布。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领证手续:
人员名单详情:
序号 | 姓名 | 现聘用单位 |
1 | 张*琴 | 上海祥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陈*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 | 管* | 上海天补房屋修缮工程有限公司 |
4 | 周*婧 | 上海上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5 | 章* |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6 | 季*成 | 上海南泥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
7 | 范*峰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8 | 崔*艳 | 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 | 陆*芳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人员详情见附件 ...... |
领取规则如下:
一、现场领证
本人或企业经办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址:小木桥路683号行政服务大厅领证处。
二、邮寄领取(仅限上海地区)
企业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邮寄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4614788-3007,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B室。
三、执业印章
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附件一: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20240819)
附件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20240819)
请各位获准延续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证书领取,以免影响您的执业活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协助,请随时联系上海住建委。感谢您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期待您继续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