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盖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章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完成了新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延续注册工作,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及持证人前往指定地点加盖延续章以完成注册手续。本次公告详细列出了延续注册合格人员的名单,并明确了证书领取的具体方式和相关要求,旨在确保注册流程的顺利进行,保障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合法权益。
关于加盖2024年11月12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持证人:
近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完成。请您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加盖延续章。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领取规则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持证人本人领取方式
持证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二)委托他人领取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受托人持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2.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持证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领取申请》原件及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加盖延续章。
注:如果延续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遗失或破损的,可申请补办注册证书。
二、温馨提示
1.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含有姓名、照片、出生日期及身份证件号码。
2.如持证人、受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的,可通过实名认证出示有效电子身份证件供工作人员在线查验。
3.因持证人长期在外省市或境外工作等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可由受托人与持证人本人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方式,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两名工作人员鉴证下,完成持证人委托意愿及身份证件原件的核验工作。
4.《单位领取申请》中应包含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证书信息(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类别、领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领取编号
持证人、受托人请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取证信息),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知,取得领取编号后,再按要求加盖延续章。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加盖延续章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取编号。
四、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
联系电话:010-89150138。
请相关单位及持证人严格按照公告中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领取方式。同时,务必注意查看并遵守所有温馨提示,以确保领取过程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拨打联系电话010-89150138。我们期待各位持证人顺利完成延续注册手续,继续在工程造价领域发挥专业作用,为北京市的建筑行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