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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天津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5-08 15:2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或口腔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我校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的一种形式)3种类型,各位导师接收考生类型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各种招生类型条件如下: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仅限我校2019级基础医学(朱宪彝班)本科生报考,学制五年。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招生面向我校现阶段二、三年级学术学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选拔,基础学制5-6年(硕士2、3年+博士3年),具体要求详见硕博连读选拔文件。

(三)“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须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人事档案关系等录取后须转入学校,基础学制三年。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组自主确定,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临床动手能力等,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仅允许选报考试方式中标有“申请-考核”字样的导师,选报其他导师报名无效;

四、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接收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4)英语须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原合格证无效);

②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③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④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

⑤IELTS成绩6分及以上;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至少在英语语种国家有两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

(6)两名与报考学科或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同时报考导师须同意推荐。

2.其他申请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临床医学,硕士所学专业或规培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详见附件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对应硕士专业或住院医师规培专业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临床《医师资格证书》。

(2)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前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

②全日制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

③已获口腔医学硕士学位人员: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已取得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连续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下列材料,网报时上传提交;

(1)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盖章手续,命名为“登记表”;

(2)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CET6、TOEFL、IELTS等),命名为“英文水平”;

(3)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命名为“导师同意报考函”;

(4)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模板)(需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命名为“专家推荐信”;

(5)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命名为“身份证”;

(6)硕士学籍或学历信息:

往届生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命名为“硕士学历学位信息”;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须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命名为“硕士学籍信息”;

(7)本科学历、学位信息: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命名为“本科学历学位信息”;

(8)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命名为“硕士成绩单”;

(9)如硕士期间已在期刊发表论文,需上传扫描件,命名为“论文”;

(10)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命名为“奖励材料等”。

(1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须提交以上1-10项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以规培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证明中须包含规培专业信息)。本校肿瘤学专业学生若以规培身份报考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本校其他专业学生无需提供;往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规培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命名为“执医等材料”。

4.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需按照对应材料项目将各项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后上传网报系统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要求:需用原件扫描(如有盖章须为红色),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列并命名,逐项分别扫描成单独PDF格式文件,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应及时上传提交材料,对于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安排后续评审及综合考核。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五、报名、审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范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

首次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2月6日- 2023年12月20日11:00,逾期将不再接收新报名。
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页面为“已提交,待审核”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审核结论;审核状态为“审核退回”须立即根据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即不符合报考条件。
修改报名信息及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1:00,逾期将不再接收补充修改材料。

(二)报名流程

1.报名网址:,为保证报名系统正常使用,需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然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细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密码等信息后,完成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返回登录界面,使用短信接收的系统生成报名号为用户名,输入报名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界面,点击“填写/修改报名信息”进行基本数据的填报,所有内容均需准确如实填写,若发现数据造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硕博连读考生招生方式选择“硕博连读”(注:硕博连读考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编号可以为空,硕士在读学校、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须如实填写);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一经选定后不允许修改,招生方式务必选择正确后才能顺利报名。

4.填写报考信息时一定要注意所报考导师所在专业的代码,其中105开头的代码为专业学位,代码选择错误则报名无效。学习方式均选择全日制,院系选择不区分院系所,研究方向选择不区分研究生方向。

5.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需上传支撑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硕博连读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培养单位教学办公室。“申请-考核”制考生务必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若录取以后,入学报到时须将纸版报名材料上交研招办。

6.上传照片请选择白色背景证件照(此照片用于入学后校园卡制作)。

(三)材料审核

1.学校对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按招生指标不超过导师招生指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

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拟于2024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组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综合考核复试之前考生需缴纳报名复试费,报名复试费140元/人(其中报名费50元,复试考核费90元,交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所有类型录取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查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2024年我校对所有类型录取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术学位10000元/年,专业学位13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助研津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不低于500元/月/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科室/导师按照工作量参照同年资住院医师等人员奖金水平给予设定,不能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津贴标准,鼓励津贴高于规定标准发放。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助研津贴按硕士生的标准发放,之后按博士生的标准发放;

4.学业奖学金: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药学(1007)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临床医学(1002)、口腔医学(1003)、中西医结合(1006)、护理学(1011)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医学技术(1058)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5.市级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

6.校级奖学金:朱宪彝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研究生学术之星、道德风尚奖、突出贡献奖、研究生励志之星等。

十、其他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中拟招录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导师最终招录为准;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报考条件除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外还需满足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要求。报考时除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签字盖章)。

(二)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须视当年考试、考核情况确定。

(三)如上级部门发布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联系部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8333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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