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洛阳,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和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一、招生方式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采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进行培养。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三、学费及奖助
1. 我校所有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学年。
2. 学校已构建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到100%。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阶段为临床医学专业,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3.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如未通过该考试,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科技核心期刊或SCI期刊上发表过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学术论文(该论文须以第一完成人(含第一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完成);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申请者外国语语种仅限英语,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CET-4或CET-6)≥425(或成绩合格);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3)雅思(IELTS)≥5.5;
(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310;
(5)托福(TOFEL)≥80;
(6)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7)入学前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8)在英语国家(地区)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交流经历。
五、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指导教师 |
备注 |
105101内科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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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379-64830805 |
001内分泌系统疾病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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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宏卫 袁慧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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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消化系统疾病研究 |
张英剑 刘占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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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肺血管疾病研究 |
荆志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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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血液系统疾病研究 |
秦玲 潘景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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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肾脏系统疾病研究 |
邢国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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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4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杜敢琴 王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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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7 急诊医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张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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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8 重症医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富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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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9全科医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王留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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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1外科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刘德纯 范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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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6 眼科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党亚龙 杨培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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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9临床病理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齐义军 李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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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杨建英 李光大 薛云 王明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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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1肿瘤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高社干 王立东 姚俊 梁高峰 李宁 陈小兵 王启鸣 鲁智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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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3放射影像学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张小安 牛焕章 |
六、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4月15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28日开始。
七、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
对于网上报名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考生查看《报考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相关说明》(见附件1),按照要求填报。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部分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时,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交报考学院审核。
2.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要求全脱产学习。
(1)非定向就业:在校全日制学习,调档案(在职人员入学时还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否则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就业: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调档案,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二)提交材料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河南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附件2)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级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的学生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复印件);
4.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不能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模板见附件3);
5.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或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模板见附件4);
7. 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8.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9.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合格证明);
10. 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脱产学习的证明(模板见附件5);
11. 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由规培主管部门开具的正在参加规培并拟定于本年度9月前获得合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12.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档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于2024年4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ppaa4313@163.com。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在参加复试时,交学院留存;同时核验相关证件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2024年我校暂免报名考试费。
八、考核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学校考核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等要求,对每位申请者的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拟定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研究生院,入围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
(二)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内容包括西医综合测试(笔试)、专业面试(含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考生综合评定总成绩的权重按笔试50%,专业面试50%的比例确定。两项分项评定中,每项满分为100分,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评定总成绩=西医综合测试(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学院要求参加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5月9日(周四)
08:30-11:00 西医综合笔试
14:30-18:00 专业面试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合格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高到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同一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无误后,由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考类别为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未按规定办理协议等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其它事项
1.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 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予准考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4. 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 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向导师咨询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
6. 教育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