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延边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申请-审核制”招生章程
各学院、学科、考生: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施“申请-审核制”,现将“申请-审核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网站与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选择批次、浏览报考须知。
(1)报名及邮寄材料时间: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3月29日(由于财务结算原因,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2日)。
(2)报名费:180元
2.申请材料
(1)报考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报考延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博导手写,装入信封密封);
(3)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
(4)外语等级成绩单;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在学证明);
(6)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硕士阶段成绩单;
(8)身份证复印件;
(9)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其中,材料1和2在网报系统下载;申请材料1-9须邮寄纸质版至学科所在学院(请使用EMS邮政快递、因使用其他快递导致未能接收报名材料由考生自行担责),材料3-8除了邮寄之外须按要求上传至系统。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邮编 |
备注 |
理学院 |
崔老师 |
0433-2732257 |
736806522@qq.com |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理学院实训楼C207大学理学院办公室实训楼C207 |
133002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金老师 |
0433-2733079 |
2464300232@qq.com |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人文楼107室 |
133002 |
|
外国语学院 |
卢木子 |
0433-2436500 |
0000007995@ybu.edu.cn |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融合楼301 |
133002 |
邮箱每日回复一次 |
医学院(临床医学) |
赵丽丽、李银姬 |
04332660158 |
724559522@qq.com |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爱丹路1037号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行政楼 |
133002 |
|
农学院 |
金兰 |
0433-2435512 |
Lanjin@ybu.edu.cn |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农学院 |
133002 |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
学院审核:2024年04月01日至04月03日。
学院按照“申请-审核制”选拔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及材料转交相关学科。
(三)考核
考核时段: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08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确定并通知考生。
1.考核小组
学科组建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的考核小组,并至少有1名为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参加,并配备1名助理开展考核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凡与被考核者是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专家必须回避。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及逻辑思维、心理健康情况等)、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成绩、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每部分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评价考生是否具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素质和发展潜能。
3.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过程力求操作规范,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4.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400分)=思想品德综合+外语+专业知识1+专业知识2。考核全过程材料、成绩等,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由学科存档,期限为三年。
学科须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进行各项考核工作,并将审核记录表(附件4)和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5)上报至学科所在学院。
学院汇总后在2024年4月11日前将考生所有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院。考生申请材料研究生院审核之后返还至学院保存,待考生毕业时材料1和材料2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拟录取
1.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
2.考核单科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
4.对拟录取的“申请-审核制”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5.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被录取后,以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份全脱产学习,将本人档案(含人事、工资)转入延边大学,在职考生从录取之日起,本人承诺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报到时携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二、其他
1.未被“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不再接受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