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您当前选中区域: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点:诉讼时效

2025-03-02 06:00: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查分 免费预约提醒
获取验证码
《隐私政策》《优路用户协议》

在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我们深知每一位备考学员都渴望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自己的法律职业梦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民法》考点,我们特别推出了每日考点汇总,旨在通过系统化、结构化的学习,帮助学员深入理解每一个知识点。今天,我们将聚焦《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并通过一道多选题,带领大家探讨诉讼时效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考点汇总

更多内容详见>>>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2月考点汇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多选题】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给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 30%1 个月内付清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在 3 10 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 4 10 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已经移转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同年 7 10 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丙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占有
B.因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丁无法办理过户
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假设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D
【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多重买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问题。《民法典》第 2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 A 选项错误。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民法典》第 221 条第 2 款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情形,其中包括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90 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预告登记已经超过 90 日,故预告登记失效,B 选项错误。同样地,根据《民法典》第 215 条的规定,选项 C 正确。
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563 条的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 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CD
 
通过对以上考点的详细解析和例题的深入探讨,相信各位学员已经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我们始终致力于为学员提供教学资源和专业的备考指导。未来,我们还将继续推出更多高质量的考点解析和模拟试题,帮助学员在备考过程中不断巩固知识,提升应试能力。在优路教育,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迎接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挑战,实现自己的法律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栏目

 

相关推荐: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汇总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汇总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公布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2月考点汇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