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一)会计政策的概念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具有如下特点:
1.企业应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政策范围内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应当保持前后各期的一致性。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通常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需要披露的会计政策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2)存货的计价,是指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对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
(4)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对无形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
(5)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所采用的会计处理。
(6)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7)收入的确认,是指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8)借款费用的处理,是指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即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
(9)外币折算,是指外币折算所采用的方法以及汇兑损益的处理。
(10)合并政策,是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原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其条件
1.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念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提示】企业不能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并不意味企业的会计政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法定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自愿变更)。
【提示】企业满足条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不意味着以前期间采用的会计政策是错误的,只是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使得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属于政策变更(常考):
(1)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为公允价值模式;
(2)发出存货计量方法的变更、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的变更。
(3)由于修订准则导致的变更。
(4)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提示】由于处置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从而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4.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例如,房地产由自用改为出租)
(2)对初次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例如:企业第 1 次签订建造合同,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例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由一次摊销法改为分次摊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