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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2025-04-07 1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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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栏目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学员提供全面、深入的考试指导。随着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日益临近,我们特别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核心考点,以帮助学员备考。本文将重点讲解“租赁的分拆与合并”这一关键考点,通过详尽的解析和实例,帮助学员深入理解并掌握该部分内容。更多关于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每日考点汇总,请持续关注优路教育。

2025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更多内容详见>>>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3月每日考点汇总

 

【考点】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一)租赁的分拆
1.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除非企业适用新租赁准则的简化处理。
分拆时,各租赁部分应当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本身可区分);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合同层面可区分)。
4.承租人的分拆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各项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为简化处理,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承租人选择不分拆的,应当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5.出租人的分拆
出租人应当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没有选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收入》准则规定的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租赁:租赁准则,非租赁:收入准则)
(二)租赁的合并
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
 
【判断题】对于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无法预见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答案】
【解析】题干表述正确。

 

通过对“租赁的分拆与合并”这一考点的详细解读,相信学员们已经对该部分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在备考过程中,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栏目将继续为学员们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助力大家顺利通过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同时,我们也建议学员们结合其他相关考点和真题进行练习,以全面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优路教育愿与所有学员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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