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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用益物权及善意取得制度

2025-0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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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路教育,我们深知每一位备考中级会计师的考生都承载着对专业知识的渴望与对未来职业发展的期待。特别是在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作为考试的重中之重,不仅考验着考生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更要求考生能够在实际案例中灵活应用。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掌握《经济法》的核心考点,优路教育特别整理了每日考点汇总,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学习,助力考生稳扎稳打,迈向成功。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关于用益物权及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内容。

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考点汇总

更多内容详见>>>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1月每日考点汇总

 

【考点】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与地役权。

 

【单选题】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给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如果乙、丙不追认,则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合理对价并完成交付)依法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如果乙、丙追认,则甲的行为转为有权处分,则丁基于交付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因此,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通过今天的考点解析,相信各位考生对用益物权及善意取得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栏目,我们始终坚信,扎实的基础知识是通往成功的关键。因此,我们不断致力于提供全面的考点汇总,帮助考生在备考路上少走弯路。接下来,优路教育还将继续推出更多关于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精彩内容,包括考试报名公告、考试变化解读以及考务安排等,敬请期待。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迎接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挑战,共创辉煌!

优路教育注册会计师培训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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