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4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重点串讲:法律行为
1.概念
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特征
(1)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区分】法律行为 VS 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①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②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事实行为:①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②行为后果是由法律规定的。如: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侵权行为、创作行为
【技巧总结】判断方法:(1)典型--合同行为;(2)排除法--事实行为;(3)符合2个特征即可
【经典例题】
【单选题】(2019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刘某食用新鲜草莓
B.王某与机器人对弈
C.张某观测宇宙黑洞
D.李某购买考试教材
【答案】D
2.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 |
分类 |
典型举例 |
法律行为成立需几方意思表示 |
单方法律行为 |
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 |
多方法律行为 |
订立合同、 决议行为(特殊,不要求意思表示全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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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给付对价 |
有偿法律行为 |
买卖、租赁、承揽 |
无偿法律行为 |
赠与、无偿委托、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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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特定的形式 |
要式法律行为 |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非要式法律行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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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 |
主法律行为 |
借款合同 |
丛法律行为 |
担保合同 |
考点2:法律行为的要件
1.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
2.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
类型 |
界定标准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 周岁以上的成年人(≥18周岁) |
16 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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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 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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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 |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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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经典例题】
【多选题】(2019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A.张某,20 周岁,待业人员,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B.刘某,16周岁,网店店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
C李某,18 周岁,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由父母负担
D.王某,7周岁,小学生,已参与拍摄电视剧两部,获酬 3000 元
【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