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考点(7.5)
【考点1】普通合伙人义务
1.同业竞争(绝对禁止)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 交易限制(相对禁止)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考点2】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分配/分担顺序——协议约定→协商→实缴出资→平均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禁止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通过今天的《经济法》每日考点(7.5)学习,相信大家对“普通合伙人义务”和“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这两个重要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在备考2024年中级会计的征途中,每一点知识的积累都是通往成功的坚实基石。让我们继续保持这份热情与专注,不断巩固已学知识,同时勇于探索未知领域。记住,每一次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它们终将汇聚成海,助你在未来的考试中乘风破浪,顺利抵达成功的彼岸。加油,未来的中级会计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