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2024年第20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名单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了2024年度第二十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进行的初始注册审批结果公示。此举不仅标志着我国建筑行业在造价工程师队伍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进一步提升了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水平和行业规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黄*等91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李*等375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
符合初始注册人员的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属地区或行业 | 专业 | 现聘用单位 |
1 | 黄*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 | 周*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 | 白*飞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曹*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 | 魏*洋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 | 周*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7 | 张*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天地融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石*利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9 | 康*杰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初始注册人员的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属地区或行业 | 专业 | 现聘用单位 | 存在问题 |
1 | 李*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逾期注册应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提供扫描件非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填报从事造价工作经历错误;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无聘用期限等主要内容; |
2 | 邓*媛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国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逾期注册应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
3 | 曹*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重新注册应提供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
4 | 杨*波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重新注册应提供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
5 | 付*波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注册申请表扫描件; |
6 | 何*东 | 北京市 | 安装工程 |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与申报聘用单位不符; 重新注册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提供注册申请表扫描件填报工作经历错误; |
7 | 韩*志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诚亦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重新注册应提供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填报从事造价工作经历/时间错误; 提供注册申请表扫描件填报工作经历错误; |
8 | 邹*友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重新注册应提供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
9 | 于*婷 | 北京市 | 土木建筑 | 北京泽信乐家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无签章页;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无聘用期限等主要内容; |
(人员名单详情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本次住建部发布的2024年第二十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名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建筑领域专业人才的高度重视和认可。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了注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同时,我们也期待这些新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秉承专业精神,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我国建筑行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住建部也提供了明确的查询渠道和反馈机制,以便他们了解自身不足并加以改进,为未来的注册申请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