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4年第17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刘*文等18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聘用单位 | 有效期至 | 专业 |
1 | 刘邱文 | 伊犁众信志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2 | 蔡陆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3 | 孙海容 | 新疆鑫启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4 | 李秋彬 | 新疆泽煜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5 | 严芳 |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安装 |
6 | 管雪 | 新疆方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7 | 吴爱文 | 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8 | 田玉新 | 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9 | 景权仁 | 新疆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安装 |
(人员详情见附件)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证书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请各相关单位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高度重视此次延续注册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所需材料。逾期未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是执业的重要环节,请务必保持注册证书的有效性,确保自身执业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及时联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查阅官方网站发布的新通知。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为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的整体水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