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第19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通知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18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人员名单(详情见附件)
序号 | 姓名 | 现聘用单位 | 有效期至 | 专业 |
1 | 刘* | 新疆禧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8-10-08 | 土建 |
2 | 边*梅 | 新疆盛鹏电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3 | 刘* | 新疆希之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028-10-08 | 土建 |
4 | 刘*强 |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5 | 张*文 | 新疆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6 | 甘* | 新疆旭世路桥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7 | 宁*斌 | 新疆吉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安装 |
8 | 靳*江 | 喀什浩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9 | 朱* | 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28-09-16 | 土建 |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证书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我们坚信,通过本次延续注册及继续教育工作,新疆地区的一级造价工程师队伍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为新疆乃至全国的工程建设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同时,我们也提醒各位考生和从业人员,要珍惜此次学习和提升的机会,认真履行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推动新疆乃至全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