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核心考点汇总八
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的报名阶段将从6月20日开始,持续至7月10日。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至20日。在执业药师考试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占据重要地位。为了帮助考生把握考试要点,我们精心总结了《药事管理与法规》核心50点,旨在为参加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提供坚实的知识支撑。以下将详细解读这些关键知识点。
考点 3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售 | 主要内容 |
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销售渠道管理 |
(1)全国性批发企业在确保责任区内区域性批发企业供药的基础上,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向其他区域性批发企业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区域性批发企业在确保责任区内医疗机构供药的基础上,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其他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考点来源】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第三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考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
考点 3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零售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零售规定 | 主要内容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
第二类精神药品 |
(1)除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外,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活动。 (2)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 2 年备查。 (4)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在难以确定购药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查验购药者身份证明。 |
罂粟壳 | 罂粟壳,必须凭盖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公章的医生处方配方使用,不准生用,严禁单味零售,处方保存 3 年备查。 |
【考点来源】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第三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考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
【记忆方法】关于这部分内容考试频率较高,建议结合题目记忆。
考点 3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 主要内容 |
使用审批 |
(1)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给医疗机构《印鉴卡》时,应当将取得《印鉴卡》 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报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印鉴卡管理 |
(1)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印鉴卡》有效期为 3 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印鉴卡》有效期满需换领新卡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交原《印鉴卡》有效期期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3)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 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 |
【考点来源】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第三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考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
【记忆方法】由于麻、精一类药品不允许零售,只允许在医疗机构使用,而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因此本部分内容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现频率较高,需要学员注意!
考点 3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与邮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与邮寄 | 主要内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 |
(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运输第二类精神药品无需办理运输证明。 运输证明有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 1 年(不跨年度)。运输证明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 (2)收货人只能为单位,不得为个人。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 |
(1)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寄证明一证一次有效。 (2)邮寄证明保存 1 年备查。 (3)邮寄物品的收件人必须是单位。 |
【考点来源】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第三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考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与运输
【记忆方法】本部分内容主要使用对比记忆的方法,麻精药品的运输管理与邮寄管理进行对比记忆。
考点 40: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 | 主要内容 |
生产、经营资格管理 |
(1)毒性药品的生产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承担,未取得毒性药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毒性药品。 (2)毒性药品的收购和经营,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承担,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业务。 |
生产、经营要求 |
(1)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2)零售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
储存与运输要求 | 储存毒性药品的专库或专柜,其条件要求与储存麻醉药品的专库条件相同,毒性药品 可与麻醉药品存放在同一专用库房或专柜。专库或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做到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 |
【考点来源】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第四节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考点】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
【记忆方法】本部分内容虽然简单,但是容易混淆,学习的时候可以结合历年真题进行学习,以避免做题的时候掉入陷阱。
经过对《药事管理与法规》核心50点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详细解读,相信考生们已经对这部分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记忆。从销售到零售规定,再到使用和运输邮寄,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对这类特殊药品的严格管理。考生在备考2024年执业药师的过程中,不仅要熟记这些规定,更要理解其背后的意义,确保在考试中能够灵活运用。
最后,希望所有参加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们都能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挑战。记住,每一个知识点的掌握都是通往成功的关键,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