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

【招生简章】2024年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免联考招生简章

2024-03-13 11:52

【院校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设有23个专业学院,3个产业学院(共建),1个独立学院(科学技术学院),88个本科专业。拥有5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 / 生态学),5个江西省一流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1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物理学、生物学),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教育博士),5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力是指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完成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只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

【申硕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报名流程及现场确认】

报名流程分为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等环节:

1、预约报名2、提交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一寸蓝底照片、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学位网账号和密码3、到我校研究生院开设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申请

1.报名方式:提交三证一表

(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正反面、报名表)

提交资料

1.申请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一寸蓝底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

5.学士学位证

6.学位认证报告

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我校研究生院设点进行。

1.现场确认时间: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将视情况另行 通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者, 本次申请无效。

2.现场确认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理点。 

3.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4.现场确认程序: 

1)相关学院办理初审。查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必要时采取笔试或 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研究生院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本人持网报系统注册 ID 号办理指纹信息采集,并进行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签署上交《诚信承诺书》。

5.查询注册结果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和现场确认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审查结果可登录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以下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以下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是否需要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所报专业决定)。5年内未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将不予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相关学费也不予退还。

3、第二阶段:学员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并通过全国统考后,将进入第二阶段学习(论文撰写阶段)。学员应在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4、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论文后,可申请重新答辩一次,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5、学员第一和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学校将不予授予硕士学位。

6、学位授予按照我校《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相关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一旦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或已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则不予办理转专业手续。专业人数较少(一般为30人以下)的,采取与同专业研究生跟班学习方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0人及以上)的,采取分阶段集中授课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招生简章可能会根据我校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公布的最新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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