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已出
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未来法律界精英的摇篮,始终备受社会关注。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积极响应时代需求,现正式公布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该简章旨在为有法学基础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法律从业者提供一个继续深造、提升专业能力的平台。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锻炼,学员们将能够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增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学校设有21个学院(部),7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了12大门类。目前,各类学生71000多人,各类教职工4000多人(含离退休人员)。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学校正深入实施新时代学校“1248”总体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一、学院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级旅游城市桂林。我校法学教育历史底蕴深厚,1932年建校后曾有马哲民、张志让、张映南、白鹏飞和王觐等著名法学家到校兴办法学,弘文励教。
学院办学建制几经变迁。1992年法学专业恢复招生,1999年成立经济政法学院,下设法律系。2002年成立法商学院,保留法律系。2005年12月,以原法商学院法律系为主体,整合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等学科专业成立法学院。2013年10月,依托法学院成立律师学院。2015年12月,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等学科专业转入原政治与行政学院,并更名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合并组建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3月分设为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两个学院。
学科发展优势凸显。学院1998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1995年至2001年先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民经济学学科下招收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2001年开始招收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2004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点现设置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立法学10个二级学科方向。法学专业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西优质专业。法学理论是广西重点学科,民族法学是广西民族特色学科。法学学科多年来持续跻身“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本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法学图书资料室、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多媒体教室、案例库、电子阅览室、物证技术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广西法治数据库建设中心等实验实践设施为载体,全面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德法兼修的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推出研究生学术论坛、独秀法学大讲堂等高品质学术活动,开拓学术视野,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院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培养了2万余名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的法治人才,涌现出“青年长江学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律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社会服务广受赞誉。学院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库”“智囊团”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以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广西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广西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为载体,主动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区市、自治县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现实需要,提供地方立法草案起草、地方立法草案论证、政府法律顾问等社会服务。
沧桑砺洗,薪火相继;继往开来,再谱华章!学院将借助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支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高校等有利条件,全面落实广西师范大学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1248”战略,守正创新谋划发展、对标对表促进发展、团结奋斗推动发展,朝着建成民族和区域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校一流法学院的目标奋进!
二、招生专业
报名专业 |
一级学科名称 |
招生所在学院 |
法学 |
030100法学 |
法学院/律师学院 |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拥有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3年以上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符合我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报名流程
常年招生,报名流程包括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正式入册环节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初审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复审,复审通过后,学校将通过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申请人查阅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所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1份(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申请人通过复审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并按学校要求,参加现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完成现场确认后,学员转入在册人员库,正式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学习年限与学费
(一)学习年限。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基本年限为2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基本年限为1年)。
(二)学费。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费用(不含报名费、教材费),学费标准为2.4万元/生(一次性缴清);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费用,学费标准为1.1万元/生(一次性缴清)。学费必须由学生本人在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上缴纳。
六、课程学习与考试
(一)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不脱产,以业余或节假日时间为主,采用线下学习+线上学习与辅导的方式,参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在册人员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见(附件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见(附件3)。
七、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广西师范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课程学习或未能通过申请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规定的科目,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或终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四)申请人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研修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新的国家政策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我校相关文件。
九、报名咨询
学校咨询电话:见官网原文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咨询电话:见官网原文
学院联系人:苏老师电话见官网原文、肖老师电话见官网原文。
学院地址和邮箱: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北楼1002办公室;邮箱:FXYTDXLBM@163.com。
学院网站主页:见官网原文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
2024年8月16日
总之,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发布,为广大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我们期待通过这一项目,能够培养出更多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人才,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同时,也祝愿所有报考的考生能够把握这次机会,实现自己的学术和职业梦想。
相关文章推荐:
2024年广师大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