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解放军医学院关于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课程培训的通知
根据医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本着“适度规模、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同等学力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在职军官及委任制文职人员,仅限学术学位。
(二)驻京单位社会招聘文职人员,仅限学术学位。
(三)住培学员招收人员范围:正在我院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在我院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仅限硕士专业学位。
二、报名条件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获得学士学位且工作满3年以上;
3.报考专业应为本人从事(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于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论著1篇或取得可资证明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5.住培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最高学历为本科,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所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一致,且申请专业具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3)规范化培训期间未出现暂停、终止和退出培训的情况,且过程考核全部合格。
(4)委托培训人员应获得就业单位同意,出具书面意见。
(5)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报考专业应为本人从事(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且申请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4.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于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论著1篇或取得可资证明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1月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
2.地点。教学大楼东阶梯教室。
3.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申请对象需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并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须由师级以上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工作满三年的证明;
(2)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申请博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3)《同等学力课程培训人员培养合作协议》(见附件,由报考导师签名盖章及所属单位盖章);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政治审核表》(见附件);
(6)住培人员报考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在培证明;
(7)同等学力报名电子信息表(见附件,此表只需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硕/博士-同等学力报名电子信息表,发送至jfjyxy@163.com)。
(二)考试
为确保培养质量,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需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资格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报考流程详见附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现场确认同时即报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英语考试。
(三)录取
按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管理事项
(一)人员关系转接:培养期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不安排住宿,不转接行政关系、供给关系和组织关系(6个月及以上的须转组织关系)。
(二)行政管理、党团活动:在总医院培训开展期间,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由研究生院、培养单位会同该学员行政关系隶属单位共同负责。其中,课程集中学习阶段,由研究生院2024级新生队、导师为主体负责;课题研究/专业实践阶段,由导师、培养单位为主体负责。导师是培养管理全过程第一责任人。在总医院培训期间,行政关系隶属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管理。
(三)教学与学位管理:培养期间,课程学习、开题、中期检查等教学管理活动由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负责;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学位评定等学位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负责。
五、有关要求
1.非解放军总医院体系单位的申请对象报考时均需签署《同等学力课程培训人员培养合作协议》,未签署协议者,报名无效。
2.逾期提交报名材料者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无效。
3.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人员课程培训报名工作依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培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