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男性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60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为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一年以上在行政事业或企业会计从业经历。
(五)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流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不能正常履职的身体疾病。
二、聘用期限及要求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遇有县委、县人民政府重新调整的,参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标准执行,并享受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
(三)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4年11月20日前)。
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办公室(田东县科技研发中心三楼)。
3.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交简历1份,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日前)。
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六、面试、体检与考核
(一)面试(2024年12月5日前)。
由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二)体检(2024年12月6日前)。
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
(三)考核(2024年12月10日前)。
根据体检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中止考核,并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田东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咨询电话:0776-522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