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宣传部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宣传部现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政治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
(三)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八)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至港口区委宣传部邮箱gkqwxcb@163.com;
2.联系方式:0770-2861457;
3.报名材料: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审核)。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当天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原件审核)
5.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
(二)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指定医疗机构,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报批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港口区人民政府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所需费用纳入港口区财政预算,工资待遇参照港口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聘用管理
经报批同意录用的聘用人员与港口区委宣传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与聘用人员续签合同。
附件: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宣传部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