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出品: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精讲六
已报名2024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投入学习了,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税法一》的第二章第一节:增值税概述。
考点1: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2.增值税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在实际计算增值额税款时采取从销售总额的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中已纳税款的抵扣法。
考点2: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收入型: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消费型(我国采用):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
考点3:增值税的性质及计税原理
1.增值税的性质
(1)以全部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转嫁给购买者),实行价外征税。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而不能采取累进税率。
2.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但政府并不直接向消费者征税,而是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分段征收,各环节的纳税人并不承担增值税税款。
考点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1)直接计算法: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项目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
加法计算增值额=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其他增值
减法计算增值税=销售额-购进额
(2)间接计算法:是指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项目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x税率-外购价款x税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考点5: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
1.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税收中性的特征【只对增值部分征税】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纳税人≠负税人】;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
2.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凭票抵扣)。
考点6: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4年法国最早实行增值税。
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在部分城市试行。
198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
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增值税。此时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
2012年起,我国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