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出品: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精讲二
第一章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已报名2024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投入学习咯,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税法一》第一章第四节:税法的运行
考点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1.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
征税机关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
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
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
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没有国家的参与,在一般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成为税收法律关系。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击
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
(4)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纳税人将自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分财物,无偿地交给国家,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考点2: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
征税主体:严格意义:国家;法律意义:税务机关+海关。
纳税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内容: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客体:税收利益(物和行为)
纳税主体部分财产的单向转移
征税主体税收收入的无偿取得
考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产生: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销售货物取得应税收入
变更: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如合并、分立、迁移;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如合伙企业改为有限公司;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如国税地税合并;税法的修订或调整,如减免税;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如自然灾害导致纳税人申请延期纳税。
消灭: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纳税义务的免除;某些税法的废止;纳税主体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