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助理社会工作师综合能力考点:失业保险政策法规
在现代社会中,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维护劳动者基本生活、稳定社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对于即将参加2025年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而言,充分了解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及其具体实施细则是备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将详细解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期限,帮助考生掌握这一重要考点。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保障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失业人员失业前必须在所在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有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企业破产、单位裁员、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等情形。
3.办理失业登记及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仍可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医疗补助、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累计时间密切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失业人员尽快重新就业,同时保障其在再次失业时仍能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失业保险政策法规是社会工作师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需要深入理解并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实施细则。本文解析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期限,期望能够为2025年助理社会工作师备考的考生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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