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西安阎良区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阎良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现将我局2024年下半年认定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1)。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根据申请人意愿,实行现场发放、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一)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1.现场集中发放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集中发放地点
阎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安保科(316室)
3.相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存,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本人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工作人员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c.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工作人员留存)。
(二)邮寄送达有关事项
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采取邮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申请邮寄的资格证书,我局将移交邮政部门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联系电话有误、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1.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阎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安保科(316室)。
2.领取证书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29—86866082(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6日
愿这份资格认定的成果,成为每一位教师职业生涯中的一块重要里程碑,不仅标志着个人专业成长的新起点,也预示着阎良区教育事业将更加蓬勃发展,桃李满天下。在此,衷心祝愿所有通过认定的教师们,在未来的教学旅程中能够继续发光发热,引领更多学子走向知识的殿堂,共同书写阎良教育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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