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江西九江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览
认定条件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负责3类教师资格认定。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九江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九江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九江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九江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九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九江市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在追求教育梦想的道路上,每一步都凝聚着汗水与努力。愿每一位有志于成为九江市高中阶段教师的朋友,都能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决心,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愿你们在2024年下半年的认定过程中展现出自己的才华与实力,成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为九江市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祝福你们在未来的教育生涯中,能够引领学生们探索知识的海洋,点燃他们心中的智慧之火,共同书写教育的美好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