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览
一、认定范围
(一)户口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绵阳市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要求,本次在绵阳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如下:
体检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大西门)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62号)
体检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11:4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16-2858855,18181788855
注意事项:体检表由医院免费提供;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前48小时不能饮酒,不要熬夜,清淡饮食,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在此,衷心祝愿所有准备参加2024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朋友们都能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和扎实的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愿你们在未来的教育道路上,能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知识的光芒照亮学生的心灵,用无私的奉献书写属于自己的教育篇章。加油,未来的教育之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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