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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批次重庆市永川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9-18 17:52
来源:互联网
金秋九月,不仅是收获的季节,也是梦想启航的时刻。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节,重庆市永川区正式发布了2024年9月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公告的发布,如同秋日里的一缕阳光,照亮了通往教师职业的道路。

 

按照国家、市级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我区2024年9月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永川区的;

(二)持有居住地址为永川的《重庆市居住证》(不含暂住证和居住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外户籍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永普通高校或永川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校就读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在永川区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五)已经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永川区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问、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3日9:00---10月8日17: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

3.步骤及要求

(1)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在首页中找到“网上办事”栏目,随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版块中的“在线办理”,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在该网站注册账号并成功登录。登录后,用户应点击首页中的“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栏目;在该栏目下,用户需选择“入学就业”中的“教师资格认定(高中及以下)”选项;进入该页面后,用户点击“智能导办”,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2)“考试形式”选择:参加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是否在校生”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并补充已经获得的本专科学历信息;用已获得的学历进行申报的社会人员,请选择“非在读人员”。

(4)“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在永川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在永川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或在永服役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5)“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确认点选“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6)“是否参与全程网办”选择:请所有申请人必须选择“参与”,并按系统要求及时上传所需材料。

普通话证明材料: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供核验。

学历/学籍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材料,无法验证的学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①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校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②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③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④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户籍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扫描件;②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扫描件;③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扫描件;④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其他材料: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扫描件。

(7)“证书领取方式”选择:已取得了学历的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自取”方式。

(8)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提交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9)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露眉露耳,不佩戴项链和耳环,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10)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取得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四、体检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体检。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上申报照片同底)到永川区中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中心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迎宾大道2号永川区中医院车库入口前行20米右手边2楼。医院提供体检表(体检表内确认点一栏与网上申报确认点需填写一致)。

2.体检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月9日。医院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4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7:40-12:00.(注意:国庆节体检中心放假,报名成功后及时到医院体检)

3.特殊情况:孕期、哺乳期人员因部分项目不能检查,请出具医院开的证明;若体检期内正值生理期,请申请人自行提前与体检中心联系调整时间。体检中心联系电话:49575911。

4.重要说明:参加体检前申请人核实认定批次是否正确、认定区县是否应该在永川,核实无误且报名成功后再参加体检。因报错批次或选错现场确认机构导致的相应体检结果不被认可,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体检报告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5.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在体检时间结束后统一和医院对接收取,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五、网上确认

1.审核确认。此阶段确认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请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2.照片邮寄。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认定待审批后,申请人需在10月18日前邮寄(或现场送达)一张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至确认点(永川区教育委员会一号楼313办公室王老师处),纸质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学段、档案号。(认定待审批的申请人,在系统留言处查看档案号。)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重庆市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3室)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或台湾的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返回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及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六、认定和证书发放

(一)认定结论公布。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论可登录网站查询,网址详见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二)证书邮寄。申请人可在认定系统内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选择证书邮寄,认定机构将在规定时间段内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收件人信息,如因收件地址错误等原因导致遗失或退回,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选择证书自取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到确认点领取,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选择证书自取的申请人于11月12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凭身份证原件到永川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313室)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原件1份,代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逾期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1.永川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QQ群1103412321。

2.申请人务必核实申报信息,准确填写。如:最高学历和毕业时间须填写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和时间;简历须写到“至今”,时间必须连贯(简历填写参考:2000.09-2003.06 XX中学 就读高中 2003.09-2007.06 XX大学 就读XX专业 2007.09-至今XX单位工作;学科必须选择到最底层,不能是某某类等。如因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49872524。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在此,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朋友都能如愿以偿,顺利踏上教书育人的光辉旅程。愿你们在未来的教育岗位上,用知识的光芒照亮孩子们的心灵,用无私的爱心浇灌他们的成长之路。愿你们的教育生涯如同永川区的金秋一样,硕果累累,色彩斑斓。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你们能在永川区的讲台上绽放光彩,共同书写教育事业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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