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安徽芜湖无为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4〕19号)要求,现就无为市2024年秋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无为市2024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无为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无为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户籍在无为市);
(四)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无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无为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无为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无为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4日至25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在无为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无为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无为市教育局人事股。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确认无需上传相关原件图片。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至25日,申请人可以先体检再网上报名。
无为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无为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9月15日、17日、22日除外)、无为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9月15日、16日、17日、22日除外)。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限无为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无为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53-6600900
无为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53-6322019
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2,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或无为市教育局指定医院统一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粘贴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为避免多次修改,申请人务必仔细检查体检表,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离开医院。
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体检合格报告当次有效。
(三)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无为市教育局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原来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现改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时。
市教育局对网上申报和线上确认材料进行统一集中审核,审核时间10月8日至10日17:00。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1.须按如下规定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无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4)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验核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
4.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须上传无为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无为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按照无为市教育局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邮费到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
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参与教师资格认定的朋友都能如愿以偿,顺利拿到那张通往教育殿堂的“通行证”。愿你们在未来的教学旅程中,能够用爱心和智慧点亮学生的未来,用汗水和坚持书写属于自己的教育篇章。同时,也期待无为市的教育事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大家可以关注优路教育-教师资格频道页,获取更多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