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江西九江共青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推进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实施,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9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本机构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认定。受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委托,现场确认和体检环节由本机构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共青城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共青城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其中,专升本学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共青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共青城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拟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报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10月11日23:59。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上传个人承诺书方法: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4.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5.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4日—10月18日(8:00—12:00,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共青城市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1楼营商服务专区。
3.现场确认材料
(1)共青城市户籍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非共青城市户籍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4.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5.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可以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方可通过认定。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暂不认可异地体检。
体检医院: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上午8:00—10:30)。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者,统一制证后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报名信息有误、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错过现场确认时间、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内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咨询电话。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非证件照须重新上传。
4、申请人不需打印体检表,现场确认时在确认点免费领取。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通过扫码加入联系群,需邮寄证书的申请人认定通过后在各确认点联系群的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统一安排时间邮寄。
6、在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792-4391005(祝老师)。
六、相关网站网址
共青城网官网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九江教育网
江西教育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4日
在此,我们满怀期待地祝愿每一位参与教师资格认定的朋友,都能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顺利通过考核,成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愿你们在未来的教育生涯中,不仅能够传授知识,更能播撒爱与希望,成为孩子们成长路上的良师益友。加油,未来的老师们,期待你们在教育这片沃土上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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