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

2024年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考前集训十九

2024-05-12 07:30

第四章第二节:基金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考点一:政府基金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1.中国证监会是我国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

2.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责

(1)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

(2)办理基金备案;

(3)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

(4)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5)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6)指导和监督基金业协会的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监管措施

基金违法行为具有智商高、电子化、行为隐蔽、手段多样,涉案金额高、社会危害大等特点。

(1)检查:属于事中监管,分为日常和年度检查、现场检查(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方式)和非现场检查

(2)调查取证

(3)限制交易:限制期不得超过 15 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 15 个交易日。

(4)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停;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暂停营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

 

考点二:基金行业自律组织一基金业协会

1.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原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司会员部的行业自律职责转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基金业协会的性质:自律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

3.基金的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4.成员构成:

(1)普通会员: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2)联席会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协会规定注册、备案或登记的从事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以及为基金业务提供法律和会计等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3)观察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加入协会,应当先申请成为观察会员,自成为观察会员之日起满1年,同时符合资产管理规模标准及合规经营标准的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4)特别会员: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全国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为基金行业提供重要基础设施的服务机构,与基金行业相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对基金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地方性交易场所以及地方性社会团体,对基金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境外机构,基金行业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其他对基金行业具有重要影响的机构。

5.基金业协会的职责

(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5)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6)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7)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8)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考点三: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者: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

证券交易所具有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双重身份。

一方面,作为证券市场组织者,其为众多证券机构提供集中交易场所,组织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是市场的管理者具有法定的监管权限:

另一方面,其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也要接受政府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2.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管理适用于封闭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3.证券交易所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控

(1)投资者买卖基金的合法合规性;

(2)当交易所发现交易行为异常时:将视情况采取电话提示、书面警告、约见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并同时报告证监会;

(3)基金在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行为;

(4)重点监控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买卖高风险股票的行为。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