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民法知识点解析:推定死亡
所谓推定死亡,是指相互间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此时,为了判断保险金的归属或者解决遗产继承问题,需要推定死亡的先后顺序。依据适用目的的不同,死亡推定可以分为继承法的死亡推定与保险法的死亡推定,前者旨在解决遗产继承问题,后者用于判断保险金的归属。为期简明,列表如下:
例1:夫妻甲、乙携其刚刚出世不久的爱子丙出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由于车祸地点人烟罕至,故次日救援人员接警赶到时一家三口均已死亡,难以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经查,除事件当事人外,甲的哥哥、乙的妹妹分别为甲、乙二人的唯一继承人。问题:如何确定甲、乙、丙三人死亡的先后顺序?
简析:丙死亡在先,甲、乙同时在后死亡。本例无关保险金的归属,因此直接适用继承法的死亡推定,推定无其他继承人(除事件当事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的人死亡在先→均有其他继承人的,推定长辈死亡在先→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本例当中,甲、乙、丙三人仅丙无其他继承人,因此推定丙死亡在先;甲、乙二人均有其他继承人,并且辈分相同,因此推定甲、乙二人在后同时死亡。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甲、乙二人之间不发生继承,亦即乙不继承甲的遗产,甲的遗产由其哥哥继承,甲不继承乙的遗产,乙的遗产由其妹妹继承。
例2:夫妻甲、乙携甲年过七旬的老母亲丁出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由于车祸地点人烟罕至,故次日救援人员接警赶到时甲及其老母丁业已死亡,难以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经查,除事件当事人外,甲的哥哥、乙的妹妹分别为甲、乙二人的唯一继承人。问题:如何确定甲、乙、丁三人死亡的先后顺序?
简析:丁死亡在先,甲死亡在后,乙最后死亡。本例无关保险金的归属,因此直接适用继承法的死亡推定,推定无其他继承人(除事件当事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的人死亡在先→均有其他继承人的,推定长辈死亡在先→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本例当中,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可以确定最后死亡,不必推定。甲、丁二人均有其他继承人(甲的哥哥也是丁的儿子),但是丁是长辈,因此推定丁死亡在先,甲死亡在后。
例3:夫妻甲、乙一直相亲相爱,丈夫甲为表真心遂为自己投保人身险,指定受益人为妻子乙。此后,夫妻甲、乙携其刚刚出世不久的爱子丙出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由于车祸地点人烟罕至,故次日救援人员接警赶到时一家三口均已死亡,难以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经查,除事件当事人外,甲的哥哥、乙的妹妹分别为甲、乙二人的唯一继承人。问题:保险金应当归谁所有?
简析:保险金归甲的哥哥所有。
a.先适用保险法的死亡推定判断保险金是谁的遗产,亦即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本例当中,乙是受益人,甲是被保险人,因此推定乙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
b.后适用继承法的死亡推定确定保险金由谁继承,亦即推定无其他继承人(除事件当事人外无其他继承人)的人死亡在先→均有其他继承人的,推定长辈死亡在先→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本例当中,甲、乙、丙三人仅丙无其他继承人,因此推定丙死亡在先;甲、乙二人均有其他继承人,并且辈分相同,因此推定甲、乙二人在后同时死亡。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甲、乙二人之间不发生继承,亦即乙不继承甲的遗产,甲的遗产由其哥哥继承,甲不继承乙的遗产,乙的遗产由其妹妹继承。因此,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应当由甲的哥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