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春晚节目背后的法律热点知多少.....法考生务必重视起来
提起春节,我们脑袋中浮现的就是“团圆”“红包”“看春晚”,看春晚就像一个时代烙印一样,深深的印在我们的脑海中。
都说,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法考生而言,在观看春晚时,肯定会有不一样的关注点,比如相声《年三十的歌》中,涉及到“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等,这些紧跟社会热点、贴近生活的事件,一直引发我们深思,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回忆下,春晚中有哪些法考热点,21年法考生千万不要错过!
Q1:相声《年三十的歌》,岳云鹏戏称他第一次听春晚的歌是在娘胎里,谈及胎儿,请问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胎儿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除外;
解析:《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从“视为”二字可以看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是特殊情况,胎儿原则上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在上述特殊情况下,胎儿才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Q2:《一波三折》中,贾玲说有个合唱队员去体检中心体检时,一下子撞在玻璃门上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医院是否有责任?
答案:要看医院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解析: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分为两种:
(1)直接责任。在没有第三人的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2)补充责任。在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医院为公共场所,所以本题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医院将玻璃安装在不合理的地方并且没有设置安全提醒标志,那么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如果医院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Q3:春晚邀请了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代表人,疫情期间,在大爱的氛围之下,小事也难免引起摩擦,比如家里吵架、邻居装修等。如果噪音产生时间迟、持续时间长、声音过大严重影响到邻居,该行为是否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
答案:是;
解析: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七章相邻关系中第294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所以该行为侵犯的是邻居的相邻权。
Q4:特别节目《向祖国报告》,展现了我国太空探索的艰难步履。所以侵犯航天事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的行为可能触犯多项刑事犯罪,但是仅就侵犯国家秘密而言可能会涉及哪些罪名
答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解析:如果将航天事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的人员或组织,可能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如果将航天事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内的人员或组织,可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如果私自窃取航天事业中的国家秘密,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Q5:相声《如此家长》中,不考虑数量问题的前提下,爷爷偷秤这一情节看似荒谬,而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发生,例如宣判过的余守川偷秤案。那么偷秤这种行为究竟是触犯了哪一犯罪?
答案: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是指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主动处分财产的行为。欺骗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其中,虚构事实是作为的欺骗,隐瞒真相是不作为的欺骗,主要看行为人有无告知真相的义务。爷爷有主动告知顾客物品实际重量的义务,隐瞒称重不准确的事实真相,不告知顾客,使顾客主动处分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
某些法考生会问:“爷爷是否也触犯了盗窃罪”,答案并不是。盗窃罪是指行为人带着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和平的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在称上做手脚虽然是和平的方式,但是处分财物是顾客主动处分,而非爷爷将顾客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不构成盗窃罪。
Q6:小品《每逢佳节被催婚》,讲述了一个关于父母催婚的故事,让我们结合该小品,看看哪些与21年法考生有关?
(1)因为逼婚产生的“租赁男友”协议是否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该协议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租赁内容,租赁合同的租赁对象只能是物。即便是提供了“服务”,但该种类型的服务也是以欺骗为内容,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双方并不成立服务合同关系。
同时,被租者也并没有提供实质的劳务,双方也不成立雇佣劳务关系。因此,“租男友”回家过年,即使是签有租赁协议或者其它形式的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婚姻自由是否包括恋爱自由和分手自由?其具体包括哪几个方面?
婚姻自由不包括恋爱自由和分手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3)干涉婚姻自由,行为人可能要负哪些类型的责任?
行为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侵犯他人婚姻自主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可能会触犯该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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