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全面启动资质动态核查,二级建造师资质受关注
二级建造师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资质和执业状况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资质弄虚作假及买卖行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此次核查工作将严格检查企业的资质情况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状况,包括二级建造师的资质和社保缴纳情况。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遏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及资质买卖行为,优化我市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指导意见》(闽建许〔2021〕4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招商内卷”推动建筑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漳政办发〔2023〕16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1.2023年跨区域变更到我市的资质建筑业企业。其中,未兑现简易变更承诺事项的企业全数列入核查,其余企业按总数的10%进行抽查。
2.2023年市本级权责清单范围内已审批的资质建筑业企业(含以承诺制迁入我市企业)及一年内注册地变更超过(含2次)或资质平移超过2次的建筑业企业,按企业总数的10%进行抽查。
二、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企业注册建造师、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是否缴纳社保;现任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等。
三、其他事项
被评为我市建筑业龙头的企业或迁入我市企业当年度建筑业入统产值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的企业不列入核查范围,企业可于10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免于核查的申请。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被核查企业经过自查,认为资质条件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关要求的,可提前向我局提出动态核查申请。
核查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该类别资质的升级、重组、合并、分立及资质增项。逾期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撤回被核查企业的资质证书。
以上信息来源: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此次资质动态核查不仅是对建筑业企业的一次全面检查,更是对二级建造师职业素养和行业规范的一次重要性考验。二级建造师们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质迎接这次核查,确保资质和业绩符合要求,积极配合企业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通过这次核查,漳州市期待建筑市场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希望二级建造师们以此为契机,继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为建筑行业的稳步前行贡献更多力量。